魏晋南北朝,一个政权更迭如走马灯般的时代,中原板荡,民生凋敝。相较于汉代的雄浑壮阔,此时期的产金量已显着下降,如涓涓细流,不复往日的奔腾之势。这直接导致了黄金货币职能的进一步萎缩,其计算单位也从汉时的“斤”悄然转变为“两”。
《晋书·食货志》中那句触目惊心的“愍皇时斗米二金”,若参照《愍帝纪》的详细记载,实则为“斗米值金二两”。这“两”字的出现,不仅是计量上的简化,更折射出黄金在流通领域地位的式微。
昔日,帝王以黄金赏赐功臣,是何等的荣耀与厚重。而今,翻开史书,映入眼帘的赏赐清单已换成了铜钱、布帛、绢、谷米等实物。
《北史·高昂传》载,西魏悬赏斩高昂首级者,“布绢万段,岁岁稍与之”。这“万段布绢”的巨额悬赏,却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兑现,且通篇不见黄金踪影,足见此时黄金已非朝廷常规的赏赐之物,其货币属性中的支付手段职能,正逐渐被更易获取和分割的实物所取代。
婚嫁之礼,自古便是社会风俗与经济状况的一面镜子。汉代帝后大婚,黄金是必不可少的重礼。“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何等的气派。然沧海桑田,到了曹魏,王娶妃时,聘礼已然改为绢一百九十匹。
及至晋代,虽有所增加,也不过绢三百匹。再往后,东晋康帝纳褚皇后,孝武帝纳皇后,聘礼清单上罗列着白雁、白羊、酒米、马匹、绢帛、钱币,唯独那曾经象征财富与尊贵的黄金,竟已杳无踪影。这固然有节俭之风的倡导,但产金量锐减,黄金愈发珍贵难寻,恐怕才是其退出婚嫁聘礼清单的深层原因。
当黄金的货币光芒在流通、支付、贮藏等领域日渐黯淡之际,它却在另一片天地绽放出异样的光彩。此时期黄金最主要的用途,已非经济流通,而是耗费于日益兴盛的佛教信仰之上。
自东汉明帝时佛教自天竺传入东土,历经数百年的浸润与传播,至魏晋时期,民间信佛之风日盛,迨及南北朝,更是达到了空前狂热的程度。“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便是彼时佛教昌盛的生动写照。而这一座座宏伟的寺庙,一尊尊庄严的佛像,无不需要大量的黄金来装点其神圣与辉煌。
《南齐书·萧颖胄传》曾记载:“长沙寺僧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数千两黄金,仅仅铸就一龙,且深藏地下,其价值已非普通货币所能衡量,而是承载着宗教的神秘与虔诚。《梁书》亦云:“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
所在郡县,不可胜言。”这“资产丰沃”之中,黄金必然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它们或化为佛像身上的金身,或成为寺庙珍藏的宝物,或用于抄写、装饰那至高无上的佛经。
其中,用黄金铸造佛像,耗费最为惊人。《魏书》有载,北魏献文帝曾下令,“用黄金六百斤,铸天宫寺释迦立像”。
六百斤黄金,在产金量匮乏的当时,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几乎可抵一国数年之黄金产量。这尊耗费巨资的立像,矗立在天宫寺中,其耀眼的光芒,更多的是宗教权威的象征,而非财富的流通符号。
当然,并非所有佛像都能如此奢华地纯金打造。更多时候,则采用鎏金或贴金之法。即便如此,其费金量亦相当巨大。宋明帝曾铸造丈四高的金像,梁武帝则敕造丈八高的铜像(虽为铜胎,想必亦少不了鎏金装饰),魏孝明帝更是为河南洛阳的永宁寺,一口气打造了丈八高的金像一座,外加普通金像十座。
这些佛像,无论是通体金铸,还是鎏金贴金,都如海绵般吸纳着当时社会中有限的黄金存量。
然而,黄金并未完全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销声匿迹,它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闪耀着。当它作为大额支付手段的功能被削弱时,其作为贵重金属的物理特性——延展性、稳定性和璀璨的光泽,使其在装饰领域,尤其是金饰方面,找到了新的舞台。
在上层社会,尽管帝王赏赐不再轻易动用黄金,但达官显贵、世家大族们,依然以佩戴金饰来彰显其身份与财富。男子的金带钩、金印,女子的金钗、金簪、金耳环、金手镯,乃至孩童佩戴的长命锁,都以黄金为贵。这些金饰,往往工艺精湛,纹饰繁复,或龙凤呈祥,或花鸟鱼虫,寄托着佩戴者的美好祝愿,也无声地诉说着其家族的底蕴。
一枚雕工精美的金钗,其价值或许远超几匹绢帛,但它更多的是一种身份的标识,一种可随身携带的“硬通货”,是乱世中一种特殊的财富贮藏形式。
在民间,虽然普通百姓无力拥有纯金饰品,但鎏金、包金的饰物依然流行。这些饰品在婚嫁、节庆等重要场合,依然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女子出嫁,若能有几件鎏金首饰,便是体面的象征。这些金饰,虽然其黄金含量不高,但毕竟与“金”相关,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黄金在人们观念中的价值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金饰,在极端情况下,依然保留着货币的某些“余晖”。当遭遇战乱、灾荒,或进行某些不便公开的大额交易时,精美的金饰往往可以被切割、熔铸,临时充当支付手段。
一块成色十足的金饼、一个沉甸甸的金镯,其价值不言而喻,比动荡时期急剧贬值的铜钱或难以运输的布帛,更能获得交易双方的认可。这种情况下,金饰便成了一种潜在的、非制度化的“货币储备”,其价值源于黄金本身的内在价值,而非官方的强制规定。
例如,在一些史料的缝隙中,我们偶尔能窥见这样的记载:某士族子弟因避战乱,携家带口逃亡,行囊中除了少量干粮,便是家中女眷的金饰。
这些金饰在途中数次救急,或换取盘缠,或购买粮草,甚至用以贿赂关卡守兵。此时的金饰,便暂时褪去了装饰的外衣,显露出其作为“最后支付手段”的原始职能。这种职能,并非国家法律赋予,而是植根于黄金自身的价值属性,以及人们对它根深蒂固的信任。
因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金,虽然其官方货币地位已大不如前,流通范围也大大缩小,但它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除了被佛教寺庙大量消耗于造像、建寺、写经之外,其余的黄金,很大一部分转化为了精美的金饰,佩戴于人的身上,或珍藏于箱箧之中。这些金饰,既是身份的象征,是美的体现,也是一种特殊的、流动性较差的财富贮藏。
它们如散落在历史长河中的点点碎金,在乱世的尘埃中,依然闪烁着微弱却坚韧的光芒,维系着黄金作为“金属之王”的尊严,也为其在后世某个时期重新回归货币舞台,保留了一丝火种。其货币用途,虽不复汉代之盛,却以一种更隐蔽、更私人化的方式,在金饰的流光溢彩中延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