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地契买卖
咸阳城的秋风带着渭水的湿气,卷过章台宫前的广场。姬稷站在人群中,仰望着高台上那个改变天下命运的身影——秦始皇。
“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御史大夫李斯的声音在广场上回荡,宣读着新颁布的律令,“黔首自实田,立契为凭,官府印押,永为世业!”
人群哗然。老农们面面相觑,士人交头接耳,商贾眼中放光。姬稷握紧了手中的竹简,他知道,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也是一个时代的开始。
诏令颁布后,咸阳城内外的土地交易骤然活跃。姬稷亲眼目睹了第一场官许的土地买卖:一个破落贵族将祖传的百亩田产卖给新兴的商人,双方在官吏监督下立契画押,官府钤印为证。
“从此以后,田产可传子孙,可抵押借贷,可买卖交易矣!”买地的商人喜形于色,“再不必担心三年一轮换,也不必忧心贵族强占!”
但姬稷很快看到了另一面。在郊外,他遇见一个老农正对着地契哭泣。原来他因欠税被迫卖地,百亩良田只卖得十金,买主正是刚才那个商人。
“井田时虽穷,尚有田可种;今田卖了,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了!”老农捶胸顿足。
更让姬稷心惊的是军功地主的大规模出现。在渭水北岸,他目睹了王翦将军受封万亩良田的盛大仪式。这位刚平定楚国的名将,不仅获得金帛珠玉,更得到大片沃土。
“臣请美田宅甚众,为子孙业耳。”王翦对左右笑道,“陛下慷慨,赐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此番伐楚,将士皆得厚赏!”
姬稷看到,得赏的将士们喜气洋洋,而原居此地的农民却被迁往偏远之地。官府以“垦荒”为名,将这些失地农民安置在刚征服的楚地荒原。
“名为垦荒,实为流放啊!”一个被迁徙的老农偷偷告诉姬稷,“楚地多瘴气,又不习水土,此去凶多吉少。可谁敢违抗王命?”
姬稷随后来到新征服的楚地,果然见到秦人在此大规模圈占土地。凭借政治特权,将军官吏们获得最好田地,普通秦人也能分得不少土地,而原住的楚人则被挤到贫瘠山区。
“这不是开发,这是掠夺!”一个楚人贵族痛心疾首,“秦人恃强凌弱,霸我良田,迫我为民。井田制虽废,封建之恶更甚!”
最让姬稷忧心的是土地兼并的加速。在齐地,他看到大商人猗顿如今已成为大地主,拥有良田千顷,佃户百家。
“买地最是稳妥!”猗顿得意地展示他的地契,“经商虽有厚利,风险也大。买地收租,旱涝保收,方为长久之计。”
这些大地主通常采用佃耕制:将土地租给无地农民,收取五成甚至更高的地租。佃户终年劳作,仅得糊口;地主坐享其成,日益富裕。
“往日井田时,虽要耕公田,但私田所产自留。”一个老佃户叹息,“今租田耕种,收获大半归地主,遇灾年连租都交不起,只得卖儿鬻女。”
姬稷还发现,土地私有导致借贷抵押盛行。农民以地为抵押借钱,到期不能偿还则地归债主。许多小农因此失去土地,沦为佃户或雇工。
在官府档案库,姬稷查阅到惊人数据:自土地私有化以来,关中地区已有三成农民完全失去土地,另有三成部分失去土地。贫富差距急剧扩大。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管理档案的老吏叹息,“此非陛下本意,然势之所趋也。”
姬稷想起商鞅变法时的理想:打破井田,激励生产。而今现实却是:土地确实集中到勤勉者手中,但更多的是集中到有权势者手中。
最讽刺的是,姬稷在楚地遇到一个原为奴隶的男子,因军功获田百亩,成为自耕农。“秦法虽严,却给庶人机会。”那男子说,“若在旧时,我一世为奴,哪能有自己的田地?”
这种复杂性让姬稷深思。他在竹简上记录:“土地私有,如双刃剑:一面激励生产,创造财富;一面导致兼并,加剧不公。关键在于如何制衡。”
回到咸阳时,姬稷目睹了一场土地纠纷诉讼。两个贵族为一块田产争讼,法官依据地契和律法判决,不再像往日那样凭身份地位裁定。
“此乃进步。”一个法家士人评价,“认契不认人,认法不认爵。虽不能完全公平,但比往日纯以身份定胜负好得多。”
姬稷在最后写道:“秦朝土地私有制,彻底打破了井田封建,解放了生产力,但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将考验后继者的智慧。”
窗外,秋风萧瑟,卷起满地落叶。姬稷知道,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一场影响深远的经济社会变革正在展开。而这一切,都将塑造中国未来两千年的土地制度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