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过后,空气里飘着新麦的清香。温乐瑜蹲在“双姝百货铺”后院的菜畦边,小心翼翼地给刚种下的西红柿搭架子,指尖被藤蔓的细刺扎了下,渗出颗小小的血珠。
“别动。”顾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刚从部队换岗回来,军绿色的常服还没来得及换,就径直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块干净的手帕,轻轻按住她的指尖,“说了让你别碰这些,扎着了吧?”
温乐瑜缩回手,看着他专注的侧脸,耳尖悄悄红了。这半年来,这个本该在书中对“胆小原主”冷言冷语的糙汉军人,把她护得像块稀世珍宝——她怕黑,他每晚睡前都会留盏小灯;她手劲小,家里的重活他从不让她干;就连现在,不过被扎了下,他都紧张得像出了多大的事。
“顾诚哥,乐瑜姐!”林薇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进来,军绿色的工装裤裤脚沾着泥,手里举着张纸,脸上笑开了花,“快看!公社批文下来了!咱申请的‘妇女互助社’批下来了!以后姐妹们就能一起做针线活换工分,不用再看婆家脸色了!”
顾野跟在后面,手里拎着个竹筐,里面装着刚从河里捞的鱼虾,活蹦乱跳的:“我媳妇儿厉害吧?为了这批文,跑了三趟公社,跟书记据理力争,把那些说‘女人家干不了事’的老顽固怼得哑口无言!”
温乐瑜看着批文上鲜红的公章,心里暖烘烘的。这互助社是她和林薇一起琢磨的主意——村里不少妇女因为要带孩子,没法下地挣工分,总被婆家嫌弃,她们就想借着铺子里的资源,组织大家做些简单的针线活,比如缝布娃娃的手脚、绣简单的花纹,既能顾家,又能换钱。
“太好了!”温乐瑜站起来,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竹竿,顾诚眼疾手快地扶住,顺势把她往怀里带了带,“小心点。”
林薇凑过来,拍了拍温乐瑜的肩膀:“乐瑜姐,你设计的那些布娃娃样式,姐妹们都喜欢得紧,说比供销社卖的好看多了。等互助社开起来,咱就扩大生产,争取把货卖到县城去!”
正说着,顾母挎着个篮子走进来,里面装着刚蒸好的菜窝窝:“我听野子说批文下来了,特意给你们送点吃的。”她往温乐瑜手里塞了个窝窝,“乐瑜啊,你跟林薇这主意好,以前我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没法挣工分,被你奶奶磋磨了不少,现在有这互助社,姐妹们总算能直起腰杆了。”
温乐瑜咬了口窝窝,清甜的野菜味在舌尖散开。她想起书里写的“恶毒婆婆”,原本以为顾母也会像书中那样刁难她,没想到相处下来,才发现她只是嘴硬心软,打心底里盼着她们好。
“对了,”顾母像是想起什么,“刚才看见温家的马车往这边来了,估计是温明珠那丫头,你们小心点,别被她搅了好心情。”
温明珠是书里的真千金,自从知道温乐瑜这个“假千金”不仅没死,还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就三天两头来找茬,上次还想抢她们的布娃娃订单,被林薇一顿怼,灰溜溜地走了。
果然,没过多久,温明珠就带着个丫鬟站在了铺子门口,穿着身时髦的连衣裙,手里拿着把团扇,下巴抬得老高:“温乐瑜,我听说你们搞了个什么互助社?就凭你们这些乡野村妇,也想做生意?别到时候赔了本,连铺子都保不住!”
林薇把袖子撸起来,刚想上前,被温乐瑜拉住了。她走到温明珠面前,虽然还是有点怕,声音却很坚定:“互助社是为了让姐妹们能挣点零花钱,不是为了跟谁比。我们凭自己的手艺吃饭,不偷不抢,不怕赔本。”
“凭手艺?”温明珠嗤笑一声,“就你们缝的那些破烂布娃娃?我爸纺织厂新出了批洋布娃娃,比你们的好看十倍,很快就能抢占全县的市场,我看你们还是趁早关门吧!”
顾诚突然往前一步,不动声色地把温乐瑜护在身后,黑眸沉沉地看着温明珠:“我媳妇做的布娃娃,是用爱心缝的,比任何洋布娃娃都金贵。温小姐要是没事,就请回吧,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顾诚哥,你怎么能帮她说话?”温明珠的眼圈红了,“我才是温家的真千金,我爸说了,等我嫁给供销社主任的儿子,就能帮你在城里谋个好差事,你何必护着这个假千金?”
“乐瑜是我明媒正娶的媳妇,不是什么假千金。”顾诚的声音冷得像冰,“我顾诚的日子,不用别人插手,更不会用媳妇换什么差事。”
林薇在旁边帮腔:“就是!温明珠你别痴心妄想了,顾诚哥眼里只有乐瑜姐,你就算倒贴,他也不稀罕!”
顾野也凑过来,得意地说:“我媳妇儿说了,心灵手巧比啥都强,乐瑜姐做的布娃娃,光上个月就卖了五十个,挣的钱比你爸纺织厂给你的月钱还多,你有啥可嚣张的?”
温明珠被说得脸一阵红一阵白,指着他们说不出话,最后跺了跺脚,带着丫鬟气鼓鼓地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温乐瑜松了口气,往顾诚怀里缩了缩:“谢谢你。”
“傻媳妇,谢啥。”顾诚揉了揉她的头发,语气软得能滴出水来,“以后她再来,你不用怕,有我在。”
林薇拍了拍温乐瑜的肩膀:“别理她!她就是嫉妒!嫉妒你有顾诚哥疼,嫉妒咱互助社能成事儿!等咱把生意做火了,让她羡慕去吧!”
顾野拎着鱼虾往厨房走:“我去收拾鱼,晚上炖鱼汤,给我媳妇儿和乐瑜姐补补!我媳妇儿为了互助社跑前跑后,辛苦了!”
顾母也跟着往厨房走:“我去和面,晚上包饺子,庆祝咱互助社批下来!”
温乐瑜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突然觉得心里满满的。穿书过来这一年,从最初的惶恐不安,到现在的踏实安稳,像一场奇妙的梦。她想起刚错嫁那天,她和林薇在洞房里抱着哭,怕书里写的早死结局,怕下乡的苦日子,哪敢想能有这样的光景——有护她周全的丈夫,有并肩作战的闺蜜,有疼她的婆婆,还有一群相信她们的姐妹。
“在想啥?”顾诚走过来,递给她一朵刚摘的小雏菊,黄色的花瓣娇嫩欲滴。
温乐瑜接过花,笑眼弯弯:“在想,幸好那天嫁错了人。”
顾诚愣了一下,随即低笑起来,胸腔的震动透过相触的手臂传来:“嗯,是挺幸运的。”他握住她的手,往厨房走,“快走吧,饺子要下锅了,再不去,林薇那丫头该把馅都吃完了。”
厨房里传来林薇和顾野的拌嘴声——“顾野你别偷吃馅!”“就吃一小口!你做的馅太香了!”——温乐瑜听着这热热闹闹的声音,突然觉得,这场穿书错嫁,是老天爷给她最好的礼物。
它让胆小的她,学会了勇敢;让迷茫的她,找到了方向;让她在这个陌生的年代,拥有了最珍贵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在菜畦里的西红柿苗上,嫩绿的叶子闪着光。温乐瑜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或许还会有风雨,还会有挑战,但只要身边有这些人,她就什么都不怕。
因为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有顾诚的守护,有林薇的陪伴,有所有人的爱。这场始于错嫁的惊喜,还在继续书写着温暖的篇章,像这春天的阳光,明媚而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