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你们这群畜……”
钱彪的话还没骂完,一只大脚就狠狠地踹在了他的脸上!
“砰!”
他整个人被踹得脑袋后仰,重重地撞在冰冷的墙壁上,眼前金星乱冒,耳朵里嗡嗡作响!
紧接着,雨点般的拳头和脚,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砰!砰!砰!砰!”
“让你他娘的嚣张!”
“让你砍老子弟兄!”
“打死你这个狗娘养的!”
这些士兵,把刚才内斗时受的气,把对孙传庭的怨恨,把对未来的恐惧,全都化作了最原始的暴力,疯狂地倾泻在了钱彪的身上!
可怜的钱彪,本就身受重伤,哪里还经得住这等围殴?
他连一声惨叫都没能再发出,就被打得蜷缩成一团,很快就没了动静,浑身上下,比他那主公孙传庭还要凄惨几分!
直到把钱彪打得跟一滩烂泥似的,再也不动弹了,这群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了手。
卧房内,一片狼藉。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汗臭味。
张茂和李贵对视了一眼,虽然脸上都挂着彩,鼻青脸肿,但那股子争功的劲头,总算是被这场共同的施暴给暂时压了下去。
“行了!”
张茂喘着粗气,一脚踢开身边的一个断掉的凳子腿,沉声道:“别他娘的再打了!再打下去,天都亮了!”
李贵擦了一把脸上的血迹。
“那这功劳怎么算?”
“还能怎么算?”
张茂眼睛一瞪。
“自然是见者有份!谁也别想独吞!”
这话一出,周围的士兵们,无论是哪一伙的,都纷纷点头。
闹到这个地步,谁独吞,恐怕今天都走不出这个院子!
“好!就这么办!”
李贵也知道再争下去没有意义,咬牙答应了。
达成了这脆弱的共识后,他们终于想起了正事。
几个士兵找来了绳子,七手八脚地,先是将地上人事不省的孙传庭给捆了个结结实实,捆得跟个大肉粽子似的。
随后,他们又走到墙角,拖起同样昏死过去的钱彪,用同样的手法,也给他捆了个结实。
“呼……呼……”
“他娘的……”
卧房之内,粗重的喘息声此起彼伏,如同拉破的风箱。
几十个刚刚还打生打死的士兵,此刻都东倒西歪地靠着墙壁,或者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人人带伤,个个挂彩。
有的脑袋上缠着布条,还在往外渗血。
有的捂着肚子,疼得龇牙咧嘴。
还有的,胳膊腿都使不上劲了。
整个卧房,已经不能用狼藉来形容了。
这简直就是被一群疯牛给犁了一遍!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具尸体,都是刚才内讧时,收不住手被砍死的“倒霉蛋”。
张茂一屁股坐在一个倒塌的木箱上,感觉自己的肋骨都快断了。
他摸了一把脸上被李贵挠出来的血痕,疼得“嘶”了一声,扭头恶狠狠地瞪了不远处的李贵一眼。
李贵也没好到哪儿去,眼眶子青了一大块,活像个唱大戏的丑角。
他毫不示弱地回瞪了过去,但两人眼中那股子要拼命的火焰,总算是熄灭了不少。
打不动了!
再打下去,别说黄金万两,大家伙儿的命都得交代在这儿!
“咳咳!”
张茂清了清嗓子,嘶哑的声音打破了这诡异的寂静。
“现在……怎么办?”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又聚焦到了那两个“肉粽子”身上。
是啊,人是抓住了,可接下来呢?
李贵揉着自己发青的眼眶。
“还能怎么办?天都快亮了!咱们总不能就这么抬着他们俩,半夜三更地去韩爷大营门口叫门吧?”
一个脑子活泛点的士兵立马接话道:“李头儿说的是!咱们现在这副尊容,一个个鼻青脸肿的,深更半夜过去,别他娘的黄金没捞着,再被韩爷的巡逻队当成刺客给一箭射死了,那才叫冤呢!”
这话提醒了所有人。
他们互相看了看对方那狼狈不堪、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模样,都觉得有道理。
张茂深吸一口气,强压下身上的疼痛,做出了决定。
“都别吵了!”
他站起身,环视了一圈这群“战友”,沉声道:“今天晚上,谁也别想睡了!咱们就在这儿守着!”
“等天一亮,咱们就抬着孙传庭这老东西,打开城门!”
“去向韩爷,投诚!”
“献上这份天大的功劳!”
“投诚”这两个字一说出口,所有士兵的眼睛,瞬间又亮了起来!
疲惫、疼痛、后怕……
所有的负面情绪,在这一刻,都被对未来的无限憧憬给冲得一干二净!
“对!投诚!献功!”
“哈哈哈!黄金万两啊!老子这辈子,值了!”
“等拿到赏钱,老子第一件事就是回老家,把村东头那块最好的地给买了!”
“你那算个屁!老子要买个大宅子,娶他十个八个婆娘,一天换一个,不!一天换两个!”
“嘿嘿嘿……”
一时间,这间沾满了鲜血和暴戾的卧房里,竟响起了一阵阵猥琐而又充满了希望的笑声。
仿佛他们已经看到了那金灿灿的黄金堆成了山,看到了自己妻妾成群、良田万亩的美好未来。
躺在地上的孙传庭,要是此刻还有意识,听到这番对话,恐怕会被活活再气死过去。
他拼死守护的城,他视为子民的兵,此刻,正踩着他的尊严,踩着他同僚的尸体,兴高采烈地规划着如何用出卖他换来的钱,去过上“神仙日子”。
这世间,还有比这更荒诞,更讽刺的事情吗?
经过了一夜惊心动魄的厮杀、内讧和折腾。
郡守府里的喊杀声,终于渐渐停歇。
东方,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而对于东郡城里的所有人来说,这也将是,彻底改变他们命运的一天。
……
天,终于亮了。
一缕灰蒙蒙的晨光,透过被踹得稀巴烂的窗棂,照进了这间如同修罗场般的卧房。
空气里,那股子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能把人熏个跟头。
“都他娘的别睡了!起来!”
张茂拖着一条酸痛的胳膊,一脚踹在一个还在打鼾的弟兄屁股上,嘶哑着嗓子咆哮道。
他的一只眼睛肿得像个紫皮茄子,嘴角还挂着干涸的血迹,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可他的那双眼睛里,却闪烁着一种近乎癫狂的亢奋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