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刚踏进病房的陆湛听到这句话顿时急了,连江菱都不可置信的看向陆政委。
对面的陆母似清醒了一两分,喃喃笑道:
“离婚?你要和我离婚……”
陆湛三两步上前,不大的嗓音足以让病房内的他们都听清楚:“爸,现在离婚对你事业有影响。”
陆政委唇抿成一条直线,嗓音斩钉截铁:“不管影响不影响,没有什么比我的孩子更重要,你妈她是疯魔了,看不清孰轻孰重。
既如此,就让她跳出这个舒适圈去看看,看我们陆家到底阻碍了她什么?她想去追求她要的东西,谁都不要拦!免得日后总被翻旧账!”
蹉跎了十多年的夫妻感情,没想到今日会画上句点。
离婚对陆政委来说,影响无疑是巨大的,陆母以往都通过这件事拿捏他,刚才亦不例外,只是没想到男人会如此硬气,气得她半响都说不出话来。
面对着众人打量、责怪的眸光,陆母点点头道:“好、好啊,离婚就离婚,两个孩子……”
陆政委头一次打断了她的话:“孩子都已经成年,你不必逼迫他们做选择。”
陆湛面无表情的接了一句:“子承父业,我选择父亲。”
江菱别开了脸:“我谁都不选。”
至于周炀,则保持了沉默,僵持的氛围中,陆母依稀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她眼泪一下就滚了出来:
“好!好得很!果然是如你们父亲一样,冷心冷情,唯有我小梅、小梅……”
她踉跄着从床上跌落,站在旁边的江菱第一时间奔去扶她,却被人一把推开,她有些难受的看向陆母,至今都无法理解,母女间为何就变成了这样。
明明一开始,陆母是疼爱她的。
她到现在都无法忘记,当初第一次和陆梅见面时,羡慕对方的那份母女情,时至今日,依旧羡慕。
因陆梅的离去,这份感情直接升华到巅峰,至少在陆母心中,陆梅不是任何人能轻易越过去的存在。
死亡会湮灭一个人的缺点,无限放大她的好处。
让生者无比怀念。
有些东西,是根本无法和死人争的,她不得不承认。
周炀一把攥住了媳妇想要缩回去的手,把她拉至自己身旁,嗓音冷沉道:
“陆梅心如蛇蝎、阴狠毒辣,如果不是她以身入局,想要构陷我二哥以及采购部的龚建设,断断不会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
怪只怪她心机深沉,还有,怀孕的事简直无稽之谈,派出所的人都知道她中毒住院,要是怀孕,医院会有记载。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如果她真有孕,怎会走上自裁的道路?由此猜想,临死前的话不过是她设下的另一番计而已,她确实……有点手段。”
病房内鸦雀无声。
陆湛的拳头紧了又紧,陆政委则紧锁眉头。
唯有陆母歇斯底里的吼:“你胡说!你胡说!谁让你侮辱我女儿的,你闭嘴,滚出去!”
江菱刚想说话,就被周炀制止,后者轻松笑道:“我滚不滚和现在的你都没有太大关系了,陈主任,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你拿个死人和我媳妇比,她不配。”
周炀扭头,给陆家父子道了个歉,随后牵起江菱的手,温声道:“我们走。”
陆母如遭雷击,她摇了摇头,看向自己的枕边人:“不、不可能的,振华……”
陆政委抬脚跟着离开,临走前不忘拽儿子一把:“走吧,事情还多着呢,你先回家,帮你妈把东西搬出去。
她也得吃吃教训,才知道什么叫做福气,多的话我都不说了,人蠢,自有天收。”
“……”
陆湛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跟着也要离开。
陆母:天塌了!!
她刚想说话,喉咙里翻涌起一股甜腥,眼前一黑,这次是真的晕了过去。
……
陆梅那件事的真相于江菱而已,已经变得不重要了,医院一别后,陆母来堵了江菱好几次,都被她借口忙逃开了。
连高翠兰这么迟钝的性格都察觉到了两人的不对劲,可老太太分不出心神来劝,最近是真的有点忙,她忙着张罗老二和来喜的婚事。
说来也怪,老二从来都不是急躁的性格,这次偏偏在婚事上显得迫不及待,高翠兰明白儿子心中的顾虑,在操持上更为用心。
因来喜没有娘家,不方便送嫁,思来想去,大家决意让她在招待所出嫁,再去到周家,由江菱和夏兰在新婚前夜陪同她。
让江菱没有想到的是,
是夜,夏兰身后居然还跟了个小尾巴。
早已经当家做主的夏兰脸盘子微红,解释:“菱菱,那个我听说,送嫁的时候人越多越热闹,所以,我小姑子就跟着来沾沾喜气。”
来喜倒是大方,侧开身子就让她们进屋,招待所是大通铺,睡四个人完全不是问题,第二日要穿的衣裳等东西早就准备好了,刚刚被来喜翻出来玩耍了一通,江菱正在收拾。
朱珠顺势跟着夏兰进屋,瞧见那大通铺上的红色裙装,不由得眼红:“她……她居然真的要嫁给周海了啊,嫂子……”
江菱不由得瞥了小姑娘一眼。
夏兰生气道:“你如果是来说这种话的,就滚回去!”
朱珠连忙缩了缩脑袋:“我是来帮忙的,来喜,明日我帮你梳辫子,省城那边流行的花样我都会,保准让你漂漂亮亮的嫁给周海哥。
你娶……不是,你嫁了他,以后可一定要对他好,不要打他,如果真的想打人,你可以来打我的,我皮厚,扛揍。”
江菱等人:“……”
来喜龇了龇牙,表示欢喜,连晚上都是挨着朱珠睡的,两人一个敢说,一个敢听,看似沟通无障碍,实则鸡同鸭讲,完全不在一个频道。
江菱悬着的心渐渐放了下去,因第二日要早起,她早早的就催大家上床,一觉到天明。
来喜刚涂上香江那边流行的口红,
楼下就响起了车铃铛声。
是周海和他的兄弟们,一群大小伙子全骑着自行车、穿军装、佩戴红花,连周秀都混迹在其中,简直是这条街道上最靓眼的风景,惹得过路人频频回望。
领头的周海穿着军绿色的裤子和白衬衣,头发全梳在脑后,露出精致的眉眼,漂亮的脸蛋惹得在场的女同志们芳心萌动。
昨晚发誓要和来喜做好姐妹的朱珠此刻站在窗前,激动得嗓子都快要喊劈叉:“周海哥!周海哥!”
夏兰没好气的骂:“咱们这边算是出了个内贼,万万不敢让她去堵门,走,菱菱,咱俩打头阵。”
江菱将漂亮的红花簪到来喜脑后,点头笑道:“好。”
留下朱珠陪伴来喜后,两人先行下了楼,去迎接新郎官周海和他的一众兄弟们。
有周秀的插科打诨,以及江菱的刻意放水,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周海就畅通无阻的来到了招待所的二楼。
门口的大姐捏着把喜糖乐呵呵的看热闹,所有人的目光皆聚焦在周海身上,明明不是第一次结婚,可对于周海的感觉来说是截然不同的。
他激动、兴奋,同时紧张得口无遮拦,抬手扣了扣门栓,男人嗓音放柔道:“来喜!宝宝!媳妇,我来接你了。”
“哈哈哈哈……”围观的人一边笑一边疯狂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周海的脸都不由得红了。
门内没有动静,等了两分钟后,周海耐心告罄,抬脚就踹:“躲远点!我进来咯。”
砰——
招待所的房门被踹开,随着一阵灰尘散去,满眼欢喜的周海瞧见了被绑在床上、满脸惊恐的朱珠。
除她之外,再无旁人。
屋内如狂风过境,狼藉满地,周海的一颗心瞬间被高高吊起,他上前,颤抖着手去解朱珠的绳索,
“来喜呢?我问你来喜呢?!你把人藏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