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郡,西华县。
这是袁家的地盘,离平舆不过百里。
往日里,茶馆酒肆谈论的都是哪家收成好,哪家又纳了小妾。
今天不一样。
整个县城像是炸了锅。
街头巷尾,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在窃窃私语。
“听说了吗?那袁家大公子……”
一个尖嘴猴腮的闲汉,手里捧着碗烂茶,压低了嗓门。
周围立马围上来一圈人,脑袋凑得跟要把那闲汉吃了似的。
“咋了?袁公子不是去洛阳镀金回来么?”
“镀金?”
闲汉嗤笑一声,露出一口大黄牙。
“那是去治病!”
“听说啊,袁公子在那方面……有点特殊的癖好。”
“啥癖好?”
众人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闲汉左右看了看,确定没官差,才神神秘秘地伸出一根手指头。
“他不喜欢女人。”
“啊?那是断袖?”
有人惊呼。
“切,断袖算个屁,那也是雅兴。”
闲汉一脸嫌弃地摆摆手。
“袁公子喜欢的,是带毛的,四条腿的。”
“听说前阵子,袁府后院丢了头老母猪……”
“噗!”
正在喝茶的一个胖子,一口茶水全喷在了对面人的脸上。
“真的假的?那可是四世三公的袁家啊!”
“这还能有假?平舆那边都传疯了!”
闲汉说得有鼻子有眼。
“有人亲眼看见,袁公子半夜三更不睡觉,对着猪圈念诗呢。”
“好像念的是什么……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哄堂大笑。
整个茶馆的房顶都快被掀翻了。
这种荤段子,老百姓最爱听。
特别是编排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平时被袁家欺负狠了,现在能过过嘴瘾,那也是爽的。
同样的场景,在汝南各个县城上演。
短短三天。
袁基袁大公子,彻底火了。
火得一塌糊涂。
从“夜会母猪”到“偷看寡妇洗澡”,版本更新得比翻书还快。
甚至还有说袁基其实是个秃子,平时戴的假发。
谣言这东西,不需要逻辑。
只需要够劲爆。
……
平舆城,太守府。
赵轩听着戏志才的汇报,笑得肚子疼。
“主公,这也太损了。”
戏志才一边摇头,一边忍不住嘴角上扬。
“现在外面都在传,袁家要改名叫‘猪家’了。”
“就连路边的乞丐,看见袁家的马车都要吐口唾沫。”
赵轩揉了揉笑僵的脸。
“这就是舆论战。”
“杀人不用刀,全靠一张嘴。”
“袁基不是要面子吗?我让他这辈子都抬不起头做人。”
正说着,外面传来一阵喧哗。
李默像个疯子一样冲了进来。
官帽歪了,鞋全是泥,手里还拖着个怪模怪样的木头架子。
“府君!神物!神物啊!”
李默嗓子都喊劈了。
他把那木头架子往地上一扔,整个人直接趴在了赵轩脚边。
那架子,正是赵轩设计的曲辕犁。
“怎么个神法?”
赵轩明知故问。
“快!太快了!”
李默激动得语无伦次,手舞足蹈。
“老夫刚才去城外试了。”
“以前那直辕犁,两头牛拉都费劲,还得两个人扶着。”
“这玩意儿……一头牛!还是头老牛!”
“拉着就跑,跟飞似的!”
“一个人就能扶稳,转弯都不用抬犁!”
“这一上午,翻的地比以前三天都多!”
李默说着说着,眼泪下来了。
他是真哭。
在这个年代,耕地就是跟老天爷抢饭吃。
慢一步,可能就得饿死人。
有了这东西,平舆城的荒地,全都能变成良田!
“行了,别嚎了。”
赵轩把他拽起来。
“既然好用,那就赶紧造。”
“城里的木匠全征调起来,我要在一个月内,造出一千架。”
“谁敢偷懒,我扣他工钱。”
“下官领命!谁敢偷懒,老夫生吞了他!”
李默抱着那曲辕犁,跟抱着亲娘似的,又风风火火地跑了。
赵轩看着他的背影,心里也是一阵舒坦。
这就是基建的魅力。
有了红薯,有了曲辕犁。
只要给他一年时间。
平舆城就能变成这个乱世里最大的粮仓。
到时候,什么袁绍曹操,都得来求他卖粮。
“主公,还有个好消息。”
戏志才指了指后院的方向。
“那个酿酒坊,出酒了。”
赵轩眉毛一挑。
这可是系统的奖励。
高度烈酒。
在这个普遍喝低度浊酒的年代,这就是降维打击。
不管是用来喝,还是用来……烧。
“走,去看看。”
两人来到后院。
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香。
那香味,霸道,辛辣,直冲天灵盖。
典韦正守在门口,那张大黑脸涨得通红,跟猴屁股似的。
脚底下已经躺了个空坛子。
“主公……嘿嘿……”
典韦看见赵轩,傻笑两声,身子晃了晃。
“这酒……带劲!”
“俺就喝了一口……真的就一口……”
噗通。
典韦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鼾声如雷。
赵轩吓了一跳。
典韦的酒量他是知到的,平时喝个十斤八斤跟喝水似的。
这一口就倒?
这得多少度?
赵轩走进屋里。
几个工匠正小心翼翼地接着从竹管里流出来的液体。
清澈透明,没有一丝杂质。
跟后世的白酒一模一样。
赵轩伸出手指沾了一点,放进嘴里。
辣!
像是一条火线,顺着喉咙烧进了胃里。
起码六十度。
“好东西。”
赵轩赞叹了一句。
这玩意儿要是拿出去卖,那一坛子能换一金。
但他现在不缺钱。
他缺的是武器。
“都装进这种小坛子里。”
赵轩指了指旁边准备好的一堆陶罐。
罐口很小,刚好能握在手里。
“再准备些布条,浸了油,塞在口上。”
戏志才愣了一下。
“主公,这是何意?难道是要……”
“请客。”
赵轩拿起一个小陶罐,掂了掂分量。
“颜良文丑不是快到了吗?”
“远来是客。”
“咱们得给他们准备点特殊的‘见面礼’。”
“这叫……燃烧瓶。”
戏志才看着那个不起眼的小罐子,突然打了个寒颤。
他虽然不懂什么叫燃烧瓶。
但他看到了赵轩脸上的笑。
那种笑,让他想起了那天在校场上,那些被射下来的斥候。
就在这时。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宁静。
一名斥候滚鞍下马,冲进了院子。
“报——!”
“启禀主公!”
“颜良文丑的大军,距离平舆还有三十里!”
“多少人?”
赵轩把玩着手里的陶罐,头也不抬。
“先锋骑兵三千,步卒……一万!”
“打着袁家的旗号!”
一万三。
对于现在的平舆来说,是个庞然大物。
赵轩手里的兵,满打满算也就五千。
其中三千还是刚放下锄头的黑山贼俘虏。
这一仗,不好打。
“还有个事……”
斥候吞吞吐吐,脸色有点古怪。
“说。”
“颜良那是……那是被气来的。”
“他在城外叫阵,嘴里骂骂咧咧的,说什么……”
“说什么?”
“说要撕烂主公的嘴,还要……还要替袁公子证明清白。”
赵轩笑了。
笑得很大声。
“证明清白?”
“怎么证明?难不成他也去亲一口母猪?”
院子里的工匠都憋着笑,肩膀一耸一耸的。
“行了。”
赵轩收起笑容,把手里的陶罐放下。
“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
“传令高顺。”
“陷阵营,上城墙。”
“那三千个‘死营’兄弟,也该见见血了。”
“告诉他们,这一仗打赢了,我给他们发媳妇。”
“要是打输了……”
赵轩顿了一下,声音骤然变冷。
“那就不用回来了,直接死在外面吧。”
“诺!”
斥候领命而去。
赵轩转过身,看着还在地上呼呼大睡的典韦。
上去就是一脚。
“起来!”
“别睡了!”
“来活了!”
典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主公……开饭了?”
“对,开饭了。”
赵轩把那杆重达八十斤的双铁戟扔给他。
“这顿饭,是人肉包子。”
“管饱。”
……
平舆城外,三十里。
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颜良骑在一匹枣红马上,手里提着大刀,脸黑得像锅底。
他这辈子没这么憋屈过。
这一路走来,只要是经过村镇,就能听见那些刁民在议论袁家。
那些话,脏得没法听。
他想杀人。
但他杀不完。
总不能把整个豫州的百姓都杀光吧?
“大哥,消消气。”
旁边的文丑劝了一句,但脸色也没好到哪去。
“等抓到那个赵轩,俺要把他的舌头割下来下酒。”
“哼!”
颜良冷哼一声,大刀一挥。
“全军加速!”
“日落之前,我要在平舆城头喝酒!”
“我要让那个赵轩知到,惹怒袁家的下场!”
大军轰隆隆地开动。
杀气腾腾。
他们是袁家的精锐,是河北的虎狼。
对付一个小小的县城,在他们看来,不过是踩死一只蚂蚁。
可惜。
他们不知到。
那只蚂蚁,已经备好了滚烫的开水,正等着泼他们一脸。
平舆城的城墙上。
高顺依旧是一张死人脸。
他站在垛口边,看着远处腾起的烟尘。
身后,是七百陷阵营。
再后面,是三千个光着膀子,眼神凶狠的“死营”士兵。
他们手里拿的不是正规的长矛。
有的拿着削尖的木棍,有的拿着生锈的柴刀。
甚至还有拿着粪叉子的。
装备烂到了极点。
但他们的气势,却像是一群饿疯了的野狗。
因为赵轩说了。
杀一个敌人,赏肉一斤。
杀两个,赏钱百文。
杀五个……
脱离死籍,发媳妇!
在这个乱世,媳妇比命金贵。
为了那个还没见面的媳妇,他们愿意把命豁出去。
“来了。”
高顺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远处,黑压压的骑兵线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
像是一道黑色的潮水,要将这座孤城淹没。
“准备。”
高顺举起了手里的横刀。
城墙下。
赵云骑着那匹照夜玉狮子,白袍银枪,静静地立在城门洞里。
身后是五百骑兵。
这是赵轩所有的家底。
“子龙。”
赵轩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他没穿甲,只穿了一身青衫,手里拿着把折扇。
看起来不像是打仗,倒像是来踏青的。
“兄长。”
赵云微微侧头。
“怕吗?”
“不怕。”
赵云握紧了手里的龙胆亮银枪。
“那就好。”
赵轩把一个陶罐递给他。
“一会冲出去,先把这个扔颜良脸上。”
“记住,扔完就跑,别恋战。”
赵云接过陶罐,闻到了那股刺鼻的酒味。
虽然不知到这是什么战术。
但他信赵轩。
“得令!”
轰隆隆!
马蹄声越来越近。
大地都在颤抖。
颜良的大军,停在了两箭之地外。
“赵轩小儿!”
颜良策马而出,大刀指着城头。
“滚出来受死!”
声音如雷,震得城墙上的土都在往下掉。
回应他的。
是吱呀一声。
城门开了。
一骑白马,如闪电般冲了出来。
“常山赵子龙在此!”
“颜良匹夫,接爷爷一壶好酒!”
赵云大喝一声,手里的陶罐脱手而出。
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直奔颜良的面门。
颜良愣了一下。
酒?
这小子疯了?
想讨好我?
他下意识地举起大刀,想要把那陶罐磕飞。
就在刀刃碰到陶罐的一瞬间。
啪!
陶罐碎了。
里面的烈酒泼洒出来,溅了颜良一身。
紧接着。
一只火折子,紧随其后,落在了颜良的马鬃上。
呼!
火。
瞬间爆燃。
蓝色的火苗,顺着酒精,一下子窜起三尺高。
颜良的那匹枣红马,瞬间变成了火马。
“希律律——!”
战马发出凄厉的惨叫,疯狂地跳了起来。
颜良猝不及防,差点被甩下马背。
“啊!烫死某家了!”
颜良惨叫。
那火不光烧马,还烧到了他的胡子和眉毛。
高度烈酒燃烧起来,那温度可不是闹着玩的。
“大哥!”
文丑大惊失色,赶紧冲上去救人。
袁军阵脚大乱。
谁也没见过这种妖法。
怎么泼点水就着火了?
“就是现在!”
城楼上,赵轩折扇一合。
“高顺,放狗!”
咚!咚!咚!
战鼓擂动。
城门大开。
三千个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嗷嗷叫着冲了出来。
他们没有阵型。
没有章法。
只有对媳妇的渴望。
“杀啊!抢媳妇啊!”
这哪里是打仗。
这分明是一场抢亲大会。
刚被火烧得晕头转向的袁军前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这群疯子扑倒了。
用牙咬,用手抠。
用粪叉子捅。
乱拳打死老师傅。
颜良的大军,居然被这群乌合之众,冲得倒退了十步。
站在城头看戏的戏志才,倒吸了一口凉气。
“主公……”
“这哪是兵啊。”
“这就是一群……野兽。”
赵轩看着下面血肉横飞的战场,面无表情。
“乱世,就要用重典。”
“对付野兽,只能比他们更野兽。”
“看着吧。”
“这只是个开始。”
“今晚,颜良文丑,得留下一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