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老师说:“这是个不错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我们需要详细梳理每个子公司的财务数据,还要与法院进行大量的沟通协调,准确确定哪些子公司可以合并,哪些需要单独处理。这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
丁老师也点头表示:“评估工作也要紧密配合,重新规划评估方案。而且,我们三方必须保持密切沟通,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方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预重整工作顺利推进。”
尹律师坚定地说:“大家都清楚这项工作的困难所在,但山海集团的预重整关乎众多员工的生计和企业的未来,我们没有退路,必须克服这些困难。接下来,我们各自组建工作小组,对66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重点关注法院查封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
一直静听的盛承廷,在听完三大机构的发言后,咳嗽一声,推了推眼镜说道:“各位专家的意见非常专业,让我受益匪浅。但我有个问题,如果按这个办法预重整,不知要耗费多久。如今市场变化迅速,很多公司可能会因此错过重新崛起的机会。”
丰老师微微皱眉,思考后回应:“盛先生,您说的确实是关键问题。市场瞬息万变,预重整耗时过长,确实可能让部分公司错失发展机遇。但预重整涉及众多法律、财务和评估问题,每个环节都需严谨对待,不能一味求快。不过,您提出的时间问题,我们必须重视。”
丁老师也点头表示:“没错,我们做评估时,也要考虑时间成本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预重整时间过长,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之前的评估结果可能就不准确了。但草率行事也可能导致预重整失败,所以平衡好速度和质量至关重要。”
尹律师补充道:“从法律角度,我们虽希望尽快推进预重整,但不能违背法律程序。每个法院的解封流程和要求不同,确实会耗费时间。”
会议室里,凝重的气氛仿佛能凝固空气,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锁定在盛承廷身上,会议室里安静得只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大家都在急切地等待着他接下来的发言。
盛承廷微微停顿了一下,清了清嗓子说道:“在这66家公司里,有31家还未开始经营。对于这些公司,是不是可以不进行预重整?”
丰老师下意识地抬手扶了扶眼镜,镜片后的眼神瞬间变得专注而锐利,开始从专业角度分析:“从审计的视角来看,这些尚未经营的公司虽然没有实际运营数据,但其中潜藏着不少风险和价值。就拿注册资本来说,这是实实在在投入的资金,未来发展规划也关乎着公司潜在的走向,所以不能简单地忽视它们。不过,相较于那些正在经营的公司,针对这些未经营公司的审计重点和方式的确可以有所不同。比如,审计重点可以放在资金的流向、注册过程的合规性以及未来规划的可行性等方面。”
丁老师紧接着补充道:“在评估方面,这些公司目前确实没有实际经营资产,但它们所拥有的品牌、资质,以及市场定位等无形资产,很可能具有潜在价值。要是在预重整阶段不进行评估,等到未来公司发展起来,这些潜在价值无法准确体现,必然会影响集团整体的估值。所以,对待这些公司,我们必须谨慎。”
尹律师思考片刻后,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从法律角度而言,即便这些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但在法律层面,它们依旧是集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在预重整过程中对它们置之不理,后续极有可能出现债务纠纷、股权问题等法律隐患。所以,哪怕只是进行简单的法律合规审查,在预重整过程中对它们进行适当处理也是很有必要的。”
盛承廷微微颔首,进一步补充道:“其实这31家公司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注册资本上。集团及其平台公司完成注册后,资金回流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大家要明确,预重整作为重整的前置程序,和破产清算有着本质区别,它的终极目标是让债权人在统一标准下让利。若是像破产清算那样斤斤计较,那就偏离了预重整的意义。”
围绕这31家公司是否进行预重整的问题,众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丰老师率先表明态度:“综合考虑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预重整的目的,我同意对这31家公司不进行预重整。经过对这些公司资金流转记录和财务账目的梳理,我们发现虽然存在注册资本及相关债权债务问题,但整体财务状况相对清晰,主要问题就在于资金回流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些公司尚未实际经营,也就不存在复杂的经营数据需要审计,它们对集团整体财务风险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当下时间紧迫,预重整资源有限,将精力集中在更关键的经营中公司,以及那些存在重大法律、财务隐患的公司上,才是更为合理的选择。同时,我们可以针对这些公司制定专门的财务报告,详细说明注册资本和债权债务的情况,提供给债权人作为参考,满足他们在统一标准下让利的需求。”
丁老师紧接着说道:“我也赞同不进行预重整的意见。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发现,这31家未经营的公司由于没有实际经营资产可供评估,虽然存在潜在价值,但经过深入分析,它们现阶段对集团整体价值的影响并不显着。如果单独对它们进行评估,不仅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还可能分散预重整工作的重点。”
“我们可以在集团整体评估报告中,以附录的形式说明这些公司的潜在价值,比如提及它们的品牌、资质等无形资产对未来集团发展可能起到的作用,让债权人对这些公司有个大致了解,避免在这些公司的评估上过度纠结,从而更专注于集团核心资产的价值评估,这与预重整让债权人统一让利的目标是相符的。”丁老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