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秋每天清晨五点四十五分准时醒来。
这个习惯始于三年前的那个雨天。那天她值夜班结束,撑着伞往家走时,在巷口捡到一本被雨水浸湿的笔记本。黑色硬皮封面,内页边缘微微卷曲,像是被人翻过很多次。她本想交给派出所,却在翻开扉页时看到一行小字:给十年后的自己——早安日记。
犹豫再三,她带回了家。
本子里的字迹工整干净,记录着某个陌生人每天清晨的琐碎日常。最早的日期是七年前,最近的则停在三周前。
6月12日,晴。今天煮了咖啡,豆子磨得太细,喝起来有点苦。但阳光很好,窗台上的绿萝抽了新芽。
7月3日,阴。梦见回到了大学宿舍,下铺的燕子还在用那台老式收音机听午夜节目。醒来发现枕头是湿的。
9月18日,雨。在街角面包店遇见一只橘猫,它蹭我的裤腿,我分给它半块可颂。老板娘说它叫阿福,是这条街的常客。
字里行间透着一种平静的温暖,像是晨光里浮动的尘埃,细小却真实。林晚秋不知不觉看完了整本日记,合上时已是深夜。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认真看过清晨的天空了。
第二天,她破天荒地五点半就醒了。窗外还是深蓝色,路灯的光晕在薄雾中显得格外柔和。她学着日记里的样子煮了咖啡,虽然手忙脚乱差点打翻滤杯。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纱帘照进来时,她在便利店收银台随手拿的便签本上写下:11月5日,多云。尝试早起,咖啡很难喝,但看见了久违的日出。
就这样,她开始写自己的早安日记。
三个月后,林晚秋已经能熟练地用法压壶煮出香醇的咖啡。她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薄荷,每天早上摘两片叶子放进茶杯。某个周末,她甚至专程去了日记里提到的那家面包店,果然见到了那只叫阿福的橘猫。
你也认识这本日记的主人吗?她揉着猫咪的下巴轻声问。阿福眯起眼睛,尾巴尖轻轻摆动,像是在回答。
渐渐地,她开始留意到更多细节。日记里常提到的梧桐老街,就在她公司后巷;提到的那家关了门的唱片店,现在变成了奶茶铺;日记主人最爱的图书馆角落,窗边第三张桌子右下角还刻着小小的二字。
林晚秋把这些发现都写进了自己的日记里。有时她会想,那个写下这些文字的人现在在哪里?为什么不再继续记录?但更多时候,她只是享受着这种奇妙的联系——通过一本偶然拾得的日记,和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共享着同一座城市的晨光。
直到某个春日的早晨。
林晚秋照例去面包店买早餐,推门时风铃叮当作响。柜台后站着的不是往常的老板娘,而是一个穿浅灰色毛衣的年轻女人,正低头给面包贴价签。听到门响,她抬起头,嘴角自然扬起一个微笑:早上好,想要点什么?
林晚秋怔在原地。女人的眼睛下方有颗小小的泪痣,和日记本里夹着的那张模糊照片上的人一模一样。
你......林晚秋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你是不是丢过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
女人擦面粉的手突然停住了。阳光透过玻璃门照进来,空气中的面粉颗粒像被按了暂停键。阿福不知何时从里屋溜出来,蹭了蹭女人的脚踝。
三年前搬家时弄丢的。女人轻声说,你...捡到了?
林晚秋点点头,从包里取出那本保存完好的日记。女人接过时,手指微微发颤。她翻开扉页,抚过那行已经有些褪色的字迹,突然笑了:没想到真的会有人看完。
我...续写了一些。林晚秋递上自己的便签本,就在后面。
女人接过翻看,晨光中她的睫毛在脸颊投下细小的阴影。当看到今天终于见到了日记的主人那一页时,她抬起头,眼睛亮得像蓄了晨露。
要尝尝新出炉的可颂吗?她将日记本轻轻放在柜台上,我请客。
阿福跳上柜台,尾巴扫过两个并排的本子。风铃又响了,新的一天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