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门的光晕在身前消散,陆景恒骑着黑狮子,身后拖着满载物资的拖车,刚踏上韩国的土地,就见丰领着几名护卫快步迎上来。“神君!营寨已按您的吩咐备好,就在前面的河谷旁!”
顺着丰手指的方向望去,一片规整的营寨赫然矗立在河谷北岸。外围是一圈一人多高的木栅栏,碗口粗的原木深深扎进土里,顶端削得尖利,每隔几步就挂着一盏陶罐做的油灯,虽未点燃,却已透着肃杀之气。营寨大门是两扇厚重的木门,门楣上挂着“新军营”的木牌,字迹还是湿的。
走进营寨,内里划分得井井有条:左侧是两排茅草营房,屋顶铺得厚实,墙身用黄泥糊过,透着股干爽气;中间是开阔的校场,地面被夯实得平平整整,连碎石都少见;右侧搭着几顶军帐,最显眼的那顶挂着韩王亲赐的“将帐”锦旗,旁边还有堆放草料的棚子和饮马的石槽。一百名士兵身着各色皮甲,正列队站在校场上,身后还跟着一百名挽着袖子的民夫,个个目光好奇地望向陆景恒和他带来的“奇物”。
“先生!”士兵和民夫齐声行礼,声音虽不齐整,却透着恭敬。陆景恒翻身下马,指着丰对众人说:“这位丰,今后负责统领民夫,打理营中杂役、物资清点诸事,你们都听他调遣。”丰连忙拱手应下,眼中满是感激——他没想到自己一个翻译官,竟能得到如此信任。
安置好人员,陆景恒走到校场中央,意念一动,一道淡金色的光门凭空出现,与现代仓库相连。“丰,带民夫过来搬东西!”他高声吩咐,率先走进光门,将复合弓、甲胄、马具一件件搬出来。民夫们初见光门时吓得跪地磕头,在丰的解释下才敢上前,抱着崭新的装备啧啧称奇,尤其是看到光滑的马鞍和锃亮的马镫,都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物资搬完,陆景恒立刻投入教学。他先拿起一套马具,站在战马旁演示:“大家看好,这是马鞍,要卡在马背上的凹槽里,皮带从马腹下穿过系紧;这是马镫,挂在马鞍两侧,脚踩进去,骑马时就能借力。”他边说边动手安装,动作麻利,“有了这两样,就算是新手也能稳稳坐在马上,站着射箭都没问题!”
士兵们听得眼睛发亮,纷纷围上来学习。陆景恒让他们两人一组,一人扶马一人安装,自己则来回巡视指导。有个士兵把马镫挂反了,引得众人哄笑,陆景恒也不斥责,笑着帮他纠正:“别慌,这东西比拉弓容易,多练两遍就熟了。”
接着是穿甲胄和马衣。陆景恒拿起一套布面甲,套在自己身上:“先穿内衬,再披甲片,腰带勒紧,既灵活又抗揍。马衣要盖住马的前胸和后背,用绳子系牢,别让它跑偏。”他又拿出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吓得旁边的士兵后退半步。“这叫打火机,用来点火做饭,比钻木取火快十倍。”他演示着点燃行军锅下的干草,“这锅既能煮肉又能当饭盒,轻便得很,以后你们行军就靠它吃饭。”
当天下午,陆景恒将一百名士兵分成十个小队,每队十人,五个小队为一个分队,共组成两个分队,合为一个中队,他自任中队长。每个小队发一口大行军锅,人手一把复合弓、一壶破甲箭和一套装备。“时间紧,咱们从牵马学起,一天内必须学会骑马!”他翻身上马,黑狮子人立而起,“都跟上!”
训练正式开始。校场上尘土飞扬,士兵们骑着战马,有的紧张得紧紧抓住缰绳,有的则在马镫的助力下,尝试着站起来。陆景恒骑着黑狮子在队伍中穿梭,大声喊道:“腰杆挺直!别低头看马!双腿夹紧马腹,跟着马的节奏动!”有个士兵从马背上滑下来,他立刻喊道:“别怕!有马镫接着,摔不疼!再上去!”
第二天,训练升级为骑马射箭。陆景恒先讲解复合弓的用法:“这弓不用费大力气就能拉满,瞄准靶心,松开扳机就行。记住,马跑起来的时候,别跟马较劲,顺着它的颠簸找时机。”他示范着骑马奔驰,“咻咻咻”三箭射出,全中靶心,引得士兵们齐声喝彩。
训练内容分为五项:直道跑马三射、弯道跑马三射、障碍跑马三射、长枪突刺和骑马砍木桩。最让士兵们兴奋的是复合弓的威力——战国时的马弓射程不过二十米,还穿不透皮甲,而这复合弓在两百米外,竟能轻松射穿铜甲,那些皮甲在它面前,真如纸糊一般。“有了这神弓,咱们以后打仗,再也不用怕敌军的战车了!”一名老兵射穿靶心后,激动得热泪盈眶。
古代的战马个头虽矮,但有了马鞍和马镫的加持,士兵们反倒更灵活。他们站在马镫上,视野开阔,射箭的精度也大大提高。陆景恒看着校场上奔驰的士兵,心中感慨——韩王的战车虽强,但在这种全新的骑兵面前,注定要被淘汰。
十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士兵们虽然骑术还略显生疏,但已经能稳稳地在马上拉弓射箭,完成各项基础动作。陆景恒站在将帐前,看着这支焕然一新的骑兵队伍,嘴角扬起笑容。他知道,这支百人中队,很快就要在战场上,给韩王和那些封臣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校场上的晨雾还未散尽,一百名骑士已列成整齐的方阵。经过十天紧锣密鼓的训练,这些本就精通骑术的精英士兵,早已褪去最初的生涩,稳稳坐在马鞍上,马镫踏得笔直,连呼吸都透着股沉稳劲儿。“都打起精神!”陆景恒勒马立在阵前,声音在晨风中传得很远,“平阳城被秦军围了一个多月,韩王命我们即刻增援!”
话音刚落,方阵中没有一丝骚动,只有战马不安地刨着蹄子,喷着白气。陆景恒目光扫过队列——每一名骑士都身着量身定制的布面甲,帆布与防刺服层层叠加的甲胄紧贴身躯,既不影响活动,又透着坚实的质感,寻常匕首划上去只会留下一道白痕,普通弓箭更是难以穿透。手上的手套也是同款材质,指尖灵活依旧;皮质马靴高及膝盖,靴底钉着防滑铁掌,踏在马镫上稳如磐石。
再看他们的兵器装备:手中紧握的长枪由太空钢锻造而成,枪尖寒光凛冽,枪杆光滑趁手;腰间悬挂的碳钢弯刀弧度流畅,刀鞘上系着结实的皮带;头上的布面钛钢盔将整个头部护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盔沿下的系带勒得紧实,任凭风吹也纹丝不动。远远望去,这些骑士仿佛一尊尊披甲的铁像,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威严,与往日穿着皮甲的士兵判若两人。
“平阳城背靠大山,地形险要,再加上我之前送去的火瓶,暂时还能守住。”丰策马来到陆景恒身边,递上一张皱巴巴的地图,“但秦军攻势越来越猛,听说已经开始挖地道攻城,再晚就来不及了。”陆景恒接过地图,指尖点在平阳城的位置——那里是韩国的门户,一旦失守,秦军便可长驱直入。
“出发!”陆景恒一声令下,黑狮子率先冲出,身后的骑士方阵紧随其后,马蹄声整齐划一,踏得地面尘土飞扬。阳光穿透晨雾,照在他们的甲胄和兵器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沿途的百姓看到这支装备奇特的骑兵队伍,纷纷驻足观望,有人认出陆景恒,高声喊道:“是神君的队伍!有他们去,平阳城有救了!”
骑士们听到百姓的呼喊,腰杆挺得更直了。他们握着长枪的手紧了紧,目光望向平阳城的方向——那里战火正酣,那里有同胞在坚守,而他们这支带着“神物”的队伍,即将成为打破僵局的利刃,在秦韩战场上,划出一道属于新骑兵的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