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上那一队人马的出现,让驿站内刚刚缓和下来的空气,瞬间再次绷紧。
刘云的瞳孔,收缩成最危险的针尖。他几乎是本能地将苏瑾儿拉到自己身后,同时将手中的雁翎刀横在身前。
不是他想打,而是不能不防。在这辽西地面上,官兵和土匪,有时候并没有太大区别。刚刚才清理掉一波溃兵,他可不想再来一波。
那队人马约有二十余骑,行进的速度不快,但队形严整,透着一股久经战阵的彪悍之气。为首一人,约莫四十上下,面容黝黑,一道狰狞的刀疤从左边眉骨一直划到嘴角,让他看起来格外凶悍。他身上穿着一身相对完备的棉甲,腰间挎着刀,马鞍上还挂着一张骑弓。
看他那身装束和身后士卒的簇拥,至少是个总旗,甚至可能是个百户。
刘云的心,沉了下去。
一个普通小旗的身份,在这种人面前,恐怕不够看。
“瑾儿,”他头也不回地低声说道,“进去,换上那件最干净的衣服。记住,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出来。”
他的声音不大,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冷静。苏瑾儿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敢多言,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进了驿站后堂。
刘云则深吸一口气,将自己那把沾满血污的腰刀,藏在了门后。然后,他将王屠夫那把卖相最好的雁翎刀,大马金刀地提在手里,就这么一个人,站在了破败的驿站门口。
他没有躲,也没有逃。
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越是心虚,死得越快。他必须表现出,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
马队越来越近,最终,在那刀疤脸军官的一声勒令下,停在了驿站门前十余步的地方。
二十多双锐利的眼睛,像刀子一样,齐刷刷地落在了刘云身上。
那是一种审视,一种评估。评估他这个人,值不值得他们动手。
“呔!前面那人,是哪个部分的?”一个亲兵上前一步,厉声喝问道。
刘云没有立刻回答。他只是用一种同样审视的目光,缓缓地扫过眼前这些人。他的眼神,冷漠而又带着一丝疲惫,像一个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最后,他的目光,才落在了那刀疤脸军官的身上。
“广宁卫,左千户所,王大贵。”他缓缓报出了王屠夫的名字,声音沙哑,带着一丝刻意模仿的粗豪,“弟兄们都叫我王屠夫。不知这位大人,是哪路神仙?”
他这番作态,不卑不亢,反而带着一丝军中老油子特有的桀骜。
那刀疤脸军官的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没想到,这么一个破地方,竟然还窝着一个广宁卫的兵。
他挥了挥手,示意亲兵退下,自己催马上前几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刘云。
“我是辽东总兵府麾下,游击将军帐前亲兵百户,钱勇。”他的声音,如同两块石头在摩擦,粗粝而又充满了压迫感,“王屠夫?没听说过。你怎么会在这里?”
总兵府的亲兵百户!
刘云心中一凛。这官职,不大不小,但权力却不小。尤其是在这前线,说他是总兵的“家丁头子”也不为过。这种人,最是心狠手辣,也最是贪婪。
“回钱大人的话,”刘云抱了抱拳,算是行了礼,“前几日,抚顺那边破了。我带着几个弟兄,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杀出来,跟大部队走散了。走到这儿,实在是走不动了,便想着在此歇歇脚,等过往的官军,再做打算。”
他这番话,半真半假。抚顺失陷,是辽东人尽皆知的大事。从那边逃出来的溃兵,多如牛毛。他的这个说辞,合情合理。
钱勇的目光,在他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他手中的雁翎刀上。
“你这刀,不错。”他意有所指地说道。
刘云心中冷笑,脸上却露出了一丝肉痛和无奈。
“钱大人好眼力。这是卑职当年,拿命换来的。如今,也就剩下这么个值钱的玩意儿了。”他故意将“拿命换来”四个字,咬得很重。
言下之意,你想拿,也得掂量掂量。
钱勇的嘴角,向上扯了扯,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他自然听出了刘云的言外之意。但他今天,不是来抢劫的。
“王兄弟,别紧张。”他的称呼,从“王屠夫”变成了“王兄弟”,“我等奉命,巡查广宁左近,清剿建奴的探子和溃兵。我看你这驿站,位置不错。怎么,就你一个人?”
他的目光,向驿站里面瞟去。
来了。
刘云知道,正题来了。
“唉,别提了。”他脸上露出了恰到好处的悲愤和后怕,“本来还有七个弟兄。可就在昨晚,碰到一伙建奴的探子。弟兄们……都折在这里了。”
说着,他用刀指了指后院的方向。那里,还有着焚烧尸体后,新翻的泥土。
“哦?”钱勇的眉毛一挑,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建奴的探子?有多少人?”
“不下十个!一个个都跟野狼一样,凶悍得很。我们弟兄拼死,才跟他们同归于尽。如今,就剩下我一个光杆司令了。”刘云的声音,充满了沧桑。
钱勇沉默了。
他盯着刘云,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伪。
一个广宁卫的小旗,带着七个手下,能拼掉十个建奴的探子?
如果是真的,那这个王屠夫,倒有几分本事。
如果是假的……那他一个人,又是如何处理掉自己那七个弟兄的?那就更有意思了。
无论是哪种可能,都说明眼前这个男人,不简单。
就在气氛陷入僵持的时候,驿站的后堂,忽然传来了一声女子压抑的、带着一丝惊恐的低呼。
钱勇的目光,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他笑了。
“王兄弟,你这驿站里,不干净啊。还藏着……什么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