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笼罩酒店房间。
沈瑶纤细的手指捏着准备寄给父亲的卢浮宫明信片,油画的复制品在指尖泛着微光。
光洁的窗玻璃映出她的侧影。
高高挽起的发髻露出修长的天鹅颈,身上那件看似随意的丝质家居服。
现在的沈瑶,优雅、干练、沉静,从容。
与记忆中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在县城狭小街道上穿梭的瘦弱女孩,早已判若两人!
手机屏幕幽幽亮起,打断了她的沉思。
母亲李红梅发来的消息,依旧是那种带着浓浓方言味的口吻:“瑶瑶啊,到法国了吧?
那边天气冷不冷啊?
衣服带够了没?
别冻着了!”
沈瑶没有立刻回复。
明信片被她轻轻放下,她转身走向书桌,从精致的皮质钱包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已经泛黄的旧照片。
照片上的她才十五岁,站在县城文化馆斑驳的红砖墙前,蓝白相间的校服洗得有些褪色,袖口还磨出了毛边。
她的笑容带着一丝怯生生的羞涩,又有一点掩饰不住的骄傲!
身旁,是笑容憨厚木讷的父亲沈建国,穿着他万年不变的灰色夹克;
另一边,则是妆容略显浓艳,烫着时髦卷发的母亲李红梅,正咧着嘴笑得一脸灿烂。
这是她拿到全县最好的高中录取通知书那天拍的,父母脸上的喜悦,几乎要从那张小小的照片里溢出来。
纯粹的、不加掩饰的骄傲,是这个小家庭里最隆重的盛事。
沈瑶的父亲沈建国,是县文化馆里最不起眼的一个职员。
一辈子勤勤恳恳,没当过芝麻大的领导,也没犯过任何错误。
每天雷打不动,骑着他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老旧二八大杠自行车上下班,领着一份刚好够温饱,却绝对与富裕绝缘的工资。
这辈子做过最惊天动地、最出格的一件事,大概就是在二十五岁那年,毅然决然地与嫌弃他窝囊没本事的前妻离了婚!
然后顶着全家上下的巨大压力,娶了当时在县城里“赫赫有名”的“小太妹”李红梅,也就是沈瑶的母亲。
沈瑶还记得,小时候,奶奶总是当着她的面,指着父亲的鼻子数落:“建国啊建国,你真是瞎了眼!
给你介绍了那么多身家清白、工作体面的好姑娘,你一个都看不上,偏偏要去招惹一个街面上混的野丫头!
我们老沈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每当这时,父亲总是低着头,闷声不吭,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母亲李红梅,则会一言不发地躲进厨房,然后厨房里便传来碗筷碰撞的叮当乱响,声音大得像是要拆了那间小屋子!
后来,沈瑶渐渐长大,从街坊邻居那些刻意压低了声音的闲言碎语中,她一点点拼凑出了父母爱情故事的完整轮廓。
母亲李红梅年轻的时候,可不是现在这个每日为柴米油盐操心的家庭主妇。
她是县城里无人不知的“红姐”,一头惹眼的大波浪红发,穿着皮衣皮裤,跟着一群骑着“鬼火”摩托的半大小子混迹街头。
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样样都沾,是家长们口中“千万不能让自家孩子靠近”的坏典型。
但与其他在泥潭里越陷越深的小太妹不同,母亲李红梅在放浪形骸的同时,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一道底线。
她从没让那些围着她打转的男人轻易占到便宜,更没有像其他姐妹那样,年纪轻轻就搞大肚子!
当曾经一起呼啸街头的姐妹们,一个个或挺着大肚子匆匆找个男人草草嫁了,或在黑诊所堕胎后名声扫地、潦草收场时,母亲李红梅却在二十五岁那年,突然“金盆洗手”。
剪了红发,脱了皮衣,经人介绍,认识了刚刚离婚、正处在人生低谷的沈建国。
“你爸那时候啊,整个人都蔫头耷脑的。
被他前妻天天指着鼻子骂没出息,嫌他挣不来大钱。”
记得有一次,母亲喝了点米酒,脸颊微红,对着当时还在上高中的沈瑶吐露了当年的真言:“我当时就琢磨着,我看他这个人老实巴交的。
又在文化馆有份正经工作,虽然工资不高,好歹是个铁饭碗,旱涝保收。
我这样的出身,能找个吃公家饭的男人嫁了,已经算是烧高香了,哪还敢挑三拣四?”
父亲呢?
父亲又看中了母亲什么呢?
沈瑶曾经也偷偷问过父亲这个问题。
父亲沈建国总是习惯性地搓着手,脸上露出那种特有的憨厚笑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妈她...她懂人情世故,也知道体谅人。
我那个前妻,整天逼着我辞职下海去做生意,说我不去闯就一辈子没出息。
可我哪里是那块料啊?
你妈不一样,她知道我几斤几两,从不逼我做我不擅长的事。”
确实,沈建国和李红梅,这对在外人看来背景天差地别、完全不搭噶的两个人,婚后的日子却过得意外地合拍与和谐。
母亲李红梅彻底洗尽了铅华,从一个呼风唤雨的“红姐”,变成了一个精打细算、勤俭持家的主妇。
她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把沈建国照顾得无微不至。
父亲沈建国,则安于现状,乐于享受母亲对他那种略带崇拜的照顾和依赖,家庭的琐事他从不操心。
他们一家三口,就住在文化馆分配的那套墙皮都有些剥落的旧宿舍楼里,关起门来过着与世无争的小日子。
虽然清贫,却也安稳。
沈瑶将那张泛黄的照片小心翼翼地重新插回钱包夹层,拿起手机,指尖在屏幕上轻点,给母亲回复:“妈,我到巴黎了,一切都好,这边不冷。
放心吧,我给爸买了卢浮宫的明信片,他肯定喜欢。”
顿了顿,沈瑶指尖悬在发送键上空,犹豫几秒,又飞快地补上一句:“程氏集团的程总对我非常赏识,说我能力突出。
这次来巴黎也是公司出差,等我毕业后,很有可能直接进入他们公司总部工作。”
点击发送。
沈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像卸下了千斤重担。
缓步走到房间的衣柜前,她打开柜门。
里面整齐地挂着几套质料上乘、剪裁得体的职业套装,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这些行头,几乎花光了她大学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所有奖学金和兼职打工的收入。
但每一分钱都花得物有所值。
她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大一离家去清北报到前,母亲李红梅偷偷塞给她那个洗得发白、边角都起了毛的旧信封的场景。
信封很薄,里面是父母省吃俭用,东拼西凑才攒出来的三千块钱,带着一股淡淡的烟火气。
“瑶瑶啊,大城市不比咱们小县城,出门在外,该花的钱一定要花,别小家子气,让人看扁了。”
母亲当时紧紧拉着她的手,眼圈有些发红,声音却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坚决,“你可千万别学你那个死脑筋的爸,死要面子活受罪,一辈子窝窝囊囊!
女人啊,活在这个世上,要么有真本事,压得住场面;
要么就得有心计,懂得为自己打算。
要是两样都没有,就只能等着被人欺负,被人踩在脚底下!”
母亲这番带着浓浓市井智慧和生存经验的“教诲”,像一粒种子,深深埋进了沈瑶的心底。
在她进入清北这个精英云集、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后,迅速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最终成为了她大学四年乃至未来人生的座右铭。
她既有真本事,连续三年稳坐经管学院年级第一的宝座,一口流利的英语说得比母语还顺溜。
后来,为了能更好地融入上流所在的圈子,她又开始自学法语,并且已经小有所成。
她更有心计,她精心设计和维护着自己在外的每一点形象。
从发型到着装,从言谈到举止,甚至是微笑的角度,都经过了反复的练习和斟酌。
埃菲尔铁塔的灯光如同一串闪耀的钻石项链,在夜空中熠熠生辉,浪漫而奢靡。
沈瑶的目光穿过这片繁华,好像看到了家乡县城文化馆门前那盏总是忽明忽暗、接触不良的老旧路灯。
以及父亲沈建国在昏黄灯光下,弯着腰,满手油污地修理他那辆破自行车的佝偻背影。
贫穷、琐碎、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她再也回不去了!
也,绝不想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