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蒙恬将军还在为麾下士兵那些不堪入目的虚拟Id而气得七窍生烟,试图用加倍训练来抹去全军社死记忆的同时,仙秦帝国的另一位巨头,丞相李斯,已然在另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拔出了他的法律之剑。这一次,他的对手并非朝堂上的政敌,也非边境的异族,而是一个胆大包天、竟敢将帝国最高威严进行“二创”并商用的外星文明——“模因快闪族”。
这场被灵网舆论戏称为 “元宇宙版权大战” 的官司,其缘起颇具戏剧性。李斯麾下负责监控网络舆情的“网巡御史”在一次例行数据扫描中,发现“模因快闪族”在其主推的“万界表情包”与“聊天素材库”中,上架了两套极其眼熟的数字产品:
其一,名为 【政哥的肯定】系列,核心素材是嬴政陛下在不同场合下,言简意赅吐出的那个“可”字。该文明的技术团队不知用了何种手段,竟然从大量公开的陛下影像资料中,提取并合成了数十种不同语调、不同情绪、甚至搭配了不同虚拟背景的“可”——有威严低沉的“准奏之可”,有略带玩味的“朕知道了之可”,甚至还有配上q版头像、闪烁星星眼效果的“卖萌之可”(此版本尤其让李斯血压飙升)。
其二,更是直接触碰了李斯的逆鳞——【斯相的凝视】表情包合集。这套表情包精准捕捉了李斯本人在朝会、听政、审阅律法条文时,那标志性的、充满计算与威压的皱眉表情,并配上了诸如“你法盲吗?”“此风不可长!”“已记录在案”等文字。其使用量在跨文明聊天群中居高不下,尤其深受那些需要应付催作业导师的学子“喜爱”。
“岂有此理!”李斯在看到报告时,那被侵权的皱眉表情不自觉地再次浮现,而且比表情包里任何一个版本都更加深邃冷峻,“圣言天威,法相庄严,岂容亵渎贩售?!此乃动摇国本之举!”
丞相震怒,后果很严重。仙秦帝国最高规格的法家智囊团被瞬间动员起来,由李斯亲自挂帅,起草了厚达数万字节的起诉书,一纸诉状将“模因快闪族”告上了新成立的“星际知识产权仲裁庭”。
这场官司,堪称宇宙司法史上的一场奇观。李斯一方引经据典,从《秦律·工律》中“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原始版权思想,到最新颁布的《灵网数字资产保护条例》,再到《陛下英明保护法》中关于“圣意神圣不可娱乐化”的引申解释,构建了一个滴水不漏、逻辑森严的法律堡垒。他甚至在法庭上进行了现场演示,当那个被篡改的q版“可”字表情被播放时,他痛心疾首地陈述:“此等扭曲圣言、消解权威之行径,对我大秦臣民及所有心怀敬畏之文明,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精神污染!”
而被告“模因快闪族”则辩称,这是“跨文明幽默交流”、“对仙秦文化的喜爱与致敬”,并试图用“技术无罪”、“模因自由”等概念进行抗辩。然而,在李斯那如同精密齿轮般咬合的法理攻势面前,这些辩护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仲裁结果毫无悬念:李斯代表仙秦帝国胜诉。“模因快闪族”被判定严重侵犯数字肖像权、名誉权及特定短语版权,应立即下架并销毁所有侵权产品,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而李斯提出的赔偿方案,则再次展现了他作为法家集大成者的“创造性”。他拒绝了天文数字的能源币赔偿,而是向仲裁庭申请了一项特殊的、带有鲜明李斯烙印的惩罚:
“该文明需举全族之力,在灵网公证频道,连续不间断、一字不差地背诵《秦律》核心条文十万遍,以此弥补其对我大秦法度精神造成的‘精神损失’!”
此判一处,宇宙哗然。这无异于一场文化层面的“连坐”酷刑。于是,在接下来的漫长宇宙时间里,所有灵网用户都能在特定频道,看到“模因快闪族”的全体成员(从最高长老到刚学会说话的幼崽),排着整齐的队列,面容愁苦地、用带着各种口音的宇宙通用语,一遍又一遍地诵读着:“《秦律·田律》曰: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秦律·杂律》:擅兴奇祠,赀二甲……”
据说,该文明在背诵到第三万遍时,其社会内部自发形成了多个“《秦律》学习互助小组”;背诵到第七万遍时,该文明的首席外交官在梦中都能将《法经》倒背如流;待到十万遍完成,整个“模因快闪族”已然成为了宇宙中除仙秦本土外,最精通《秦律》的文明之一,其成员日常生活中言必引法条,行必循规矩,彻底被“李斯式”的法治精神所“净化”。
李斯通过这场官司,不仅扞卫了(他认为的)帝国尊严与版权,更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另类的、强制性的普法输出。从此,宇宙间再无人敢轻易盗用陛下与重臣的“知识产权”,毕竟,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需要靠背诵十万遍《秦律》来治疗“精神损失”的“模因快闪族”。而李斯那着名的“皱眉表情”,也因其在这场大战中的核心地位,反而变得更加 iconic,只是这一次,再无人敢将其制成表情包——至少在明面上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