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哲为慕容安在本市最豪华的酒店接风洗尘,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却只有他们兄弟二人,多年不见,激动和欣喜都只能用酒来代表,不多时,两人便酩酊大醉。慕容哲一手支着头,醉眼朦胧,一手端着酒杯在眼前轻晃说:“二哥,不是我说你,你一走就是六年,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慕容安趴在桌子上,一手放在桌上的酒杯上,摇摇头苦笑道:“哲哲,不是我不想回来,而是爷爷和爹地不让我回来,是他们不要我了,是他们把我从这个家赶出去的”。
“二哥,爷爷和爹地他们也是当时被气晕了头,所以才说出了那样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你走之后,他们也很后悔,真的很后悔。爷爷经常拿着你的照片看,我知道他想你了,而父亲总是常常独自一个人去你的房间坐上很久很久,他们把对你的思念都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慕容哲虽然有几分醉了,但是心里却还是很清楚的。
“不要说了,阿哲,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我知道你说这些话只是在安慰我,如果他们真的后悔,当年就不会那么狠心的赶我出门,如果他们真的想我,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给我打个电话?整整六年,对我这个儿子和孙子不问不问,试问他们真的把我当亲人吗?”慕容安趴在桌子上无比痛苦的说道。
“二哥,我不是安慰你,我说的都是真的,虽然爹地他们表面对你不闻不问,可是暗地却一直有关注过你在国外的学业……”
不等慕容哲说完,慕容安抬起头说:“阿哲,今晚是我们兄弟久别重逢,不提这些不开心的事,来,我们继续喝酒。”说完也不等慕容哲,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么年他多么向往家的温暖,多么向往父母的关怀,可是没有,都没有,全家人的爱都给了眼前这位亲弟弟,而他只是被家里遗弃的孩子。哼,与其说是孩子,还不如说是被他们丢弃的猫或狗。
慕容哲看着二哥眼中是浓浓化不开的悲伤,说话的语气里也是包含了太多的心酸和伤感,他知道二哥这些年在外面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不知道他是如何熬过六年的孤独。他伸长手臂去抓住二哥握着空酒杯的手,出声安慰道:“二哥,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不开心的事,我们要学会忘记,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一直陪着你”。
慕容安抬头看着慕容哲眼中的真诚,心里有微微的感动,他伸过另一只手抚在他的手背上说:“阿哲,谢谢你,谢谢你这么多年经常给我打电话,谢谢你让我在陌生的异国他乡不止于那么孤苦。”
慕容哲紧紧握着他的手说:“说什么谢谢,我们是手足兄弟,你回来真好,以后就有人陪我喝酒了”。说到这里,慕容哲的眼神黯淡,心一阵抽痛,因为他想起了东方御。他们从小形影不离,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甚至比兄弟还亲,以前常常和他一起喝酒,开心的、伤心的、兴奋的、落寞的……都有他陪着他。可是……可是……想到他最后鲜血淋漓的样子,他连呼吸都痛。
不过慕容哲思念东方御时,脸上的异色稍纵即逝,今天是二哥归国的日子,不应该在他面前表现的不开心,微笑的端起酒杯说:“二哥,干怀”。两人的酒杯在空中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到了午夜十二点,慕容哲才扶着醉的人事不知的慕容安走进楼上酒店的VIp客房,将他放在床上,给他脱掉外套和鞋子盖好被子说:“二哥,我有点事要去处理,明早来接你”。说完才关上门离开。本来他应该留下来照顾他的,可是香兰还在医院里昏迷不醒,其实之前虽然表情上在谈笑风生的喝着酒,可是心里面一直担心着香兰,按理说她只是皮外伤,早就应该醒了,可是到现在莫洋者没有打电话通知他。
当酒店的房门刚关上那一刻,慕容安就缓缓睁开了冰冷无情的眼睛,慢慢坐起来拿起手机拨通一个电话说:“慕容哲已经下去了,开车跟着他”。
手机的另一端传来了一声无比恭敬的:“是”。
出了酒店,慕容哲不顾背上的伤痛,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医院,打开门看到莫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急忙出声问:“香兰,还没有醒吗?”
莫洋站起来一边随着他走进里面的卧室一边说:“还没有,我找过医生,医生说她应该是体质太弱,再加上严重性贫血,所以比正常人醒的晚一些”。
慕容哲心疼的走到床边,轻轻坐下伸手抚摸着她的容颜说:“香兰,求求你,快点醒过来吧”。
莫洋看着难过的主子说:“少爷,医生说最多夜里三点之前香兰小姐就可以醒过来,你别担心”。
慕容哲听了松了一口气问:“现在几点了”?
“12:58”
“莫洋,香兰醒了,一定很饿,你现在去‘粥香园’给她买一份皮蛋瘦肉粥来”。了解香兰的人都知道她最喜欢喝那里的粥,又从小就对皮蛋瘦肉粥情有独钟。
“是,少爷,我马上去”。
莫洋走后,慕容哲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一看竟然是东方家的座机,现在才想起来,御出事后,他还没有来的及去御家探望二老,接起电话里面传来管家张嫂的声音说:“三少爷,夫人自杀身亡了”。
慕容哲大惊,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问:“你说什么,谁自杀了?”
“夫人,夫人自杀了”。张嫂一边哭泣一边重复道。
心只在一瞬间就跌入谷底,无力的垂下手臂,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刻凝固,一分钟后慕容哲猛的冲了出去。
医院过道昏暗的转弯处,慕容安和他的贴身保镖雷看着快速冲进电梯的慕容哲,从转弯处走了出来,推开门走进了书香兰的医房。冷冷的打量着床上的女子说:“长的还真是花容月貌,沉鱼落雁,怪不得能把三弟的魂都勾走了,连我这个醉得不醒人事的手足二哥都能丢下,跑来照顾你,看来你在他心目中比任何人都重要”。
“少爷,她就是书家那位千金,书香兰”。身后的雷说道。
“哦,原来是她,真是越长越标致了,想不到那时的黄毛丫头,几年不见竟然长成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