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诗:
山河破碎风云变,十四载风雨飘摇。
故都城下狼烟起,侠骨忠魂照残阳。
秘术奇门藏古卷,末路英雄赴国殇。
一曲悲歌唱不尽,浩气长存天地长。
大业十四年,若说天道有常,那这大隋的天下,便是最无常的注脚。自圣上杨广三征高句丽,耗尽国库民力,再到雁门之围,天子威仪扫地,这片曾经盛极一时,令四夷宾服的江山,便如一幅被烈火燎烤的华美画卷,从边缘开始,一寸寸地卷曲、焦黑,最终燃向中心。如今,已是公元六一八年初。中原大地,烽烟四起,已非“乱”之一字所能概括。
瓦岗李密,拥兵数十万,虎踞中原,兵锋直指东都洛阳,将其围困得如铁桶一般。河北窦建德,自号夏王,聚拢流民义军,已成割据一方的枭雄。江淮杜伏威、辅公祏,纵横捭阖,朝廷官军闻风丧胆。而西面,太原留守李渊,已于去年冬攻克京师大兴,遥尊圣上为太上皇,另立代王杨侑为帝。名为尊奉,实则挟天子以令诸侯,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此刻的东都洛阳,虽尚在隋军王世充等部手中,却已是四面楚歌,城内人心惶惶,朝不保夕。曾经煊赫一时的朝堂,如今更是风雨飘摇。权臣杨素虽已故去多年,其子杨玄感的叛乱余波却远未平息,朝中猜忌成风,清洗与构陷从未停止。凡与杨氏沾亲带故,或曾有过往来者,皆在猜疑链上,人人自危。
一条自洛阳通往大兴的官道,早已不见了昔日车水马龙、商旅不绝的繁华景象。取而代之的,是望不到尽头的难民潮。他们衣衫褴褛,面有菜色,扶老携幼,一步步地向西挪动。他们不知西去的大兴是否就是乐土,但东都的战火,是实实在在的炼狱。凛冽的春寒之中,一辆看似寻常的青布马车,在这股灰败的人潮中,显得格格不入,却又被裹挟着,艰难前行。
车厢内,暖炉的炭火烧得正旺,驱散了外部的寒气,却驱不散人心的凝重。“爹,他们……为什么会这样?”一个清朗而带着少年稚气的声音响起。说话的是周明曦,他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面容俊秀,眉宇间透着一股书卷气。此刻,他正透过车窗的缝隙,看着窗外那些与他年岁相仿,却已满面风霜、眼神麻木的少年,心中充满了巨大的冲击和不解。自幼在洛阳优渥的家中长大,他读圣贤书,习医药理,何曾见过这般人间惨状。
坐在他对面的中年男子,正是他的父亲,周怀瑾。周怀瑾已年近四十,岁月却似乎格外厚待他,鬓角仅有几缕微霜,面容依旧儒雅俊朗。只是那双深邃的眼眸里,沉淀着江湖的风波与庙堂的忧思。他闻言,收回投向窗外的沉重目光,叹了口气,缓缓道:“子朗,这就是乱世。朝廷失德,天下便失序,遭殃的,永远是百姓。”他没有说得太深,但周明曦却从父亲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疲惫与无奈。他知道,自己的外曾祖父、祖父与外祖父都曾是朝中官员,算是位高权重、天子门生。可如今,他们却像逃难一样,离开经营了十余年的洛阳,返回早已物是人非的故都大兴。
“夫君,喝口热茶吧。”一只素白的手,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姜茶递了过来。杨芊宸,周怀瑾的妻子,周明曦的母亲,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温婉女子。她并未去看窗外的惨景,并非她冷漠,而是她知道,自己的目光除了增添伤感,别无他用。她能做的,只是照顾好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在这乱世之中,维系好这一方小小的安宁。
“我们……真的是因为外曾祖父的案子才离开的吗?”周明曦忍不住又问。父亲只说朝中有人翻旧案,牵连甚广,周家与杨府乃是近亲,为避风头,需暂返大兴祖宅。
周怀瑾接过茶杯,暖意从手心传入心底,他看着妻子温柔而坚定的眼神,心中稍安。他对儿子解释道:“是,也不是。你外曾祖父的案子只是个引子,真正的根源,是这天下大势。洛阳如今是四战之地,李密围城,人心浮动。我们留在那里,迟早会被卷入漩涡。大兴……虽已被唐国公李渊占据,但至少暂时不会有大的战事,算是一处暂时的安身之所。”他的声音顿了顿,眼神变得更加复杂:“只是,我总预感,大兴城,将会是另一场更大风暴的中心。”杨芊宸伸出手,轻轻覆在丈夫的手背上,没有说话,但一切的理解与支持,尽在其中。
马车行行停停,数日的颠簸,大兴城那巍峨的轮廓,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然而,越是靠近,气氛便越是肃杀。官道两旁,随处可见披坚执锐的兵士,他们的盔甲样式已非隋军制式,旗帜上一个斗大的“唐”字,在寒风中猎猎作响。城门之下,盘查更是严苛到了极点。所有入城者,无论官民,皆要经过数道关卡的审问与搜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与血腥混合的味道,城墙的砖石上,还残留着不久前攻城战留下的暗色痕迹。战争的阴影,如同巨大的乌云,沉沉地压在这座千年古都之上。
周怀瑾递上早已备好的文书,表明自己是返乡的旧吏。守城的唐将审视了他许久,那目光锐利如鹰,仿佛要将他从里到外看个通透。最终,或许是周怀瑾那一身坦荡沉稳的气度起了作用,唐将挥了挥手,放行了。
马车驶入城门洞的瞬间,仿佛穿越了一个时代。城内的景象,比周怀瑾预想的还要萧条——街道上行人稀少,步履匆匆,脸上多是戒备与惶恐。许多商铺都关着门,偶有几家开着的,也是门可罗雀。曾经作为大隋帝国心脏的长安城,如今脉搏微弱,生机黯然。
“这里……就是我们以前的家吗?”周明曦看着这陌生的景象,轻声问道。“是啊,你出生前,咱们周家就一直住在这里。”周怀瑾的语气也有些感慨。
马车在城中穿行,最终停在了一座略显破败的府邸前。朱红的大门油漆斑驳,门上的铜环也蒙上了一层绿锈。这里,便是周家在大兴的祖宅。自十七年前周怀瑾离开大兴开始全国游历,便很少回家。到十三年前,也就是大业元年,炀帝下令迁都洛阳,他们一家也随之东迁,此地便一直空置,只留下一名无处可去的周家旧仆。
推开沉重的大门,一股尘封的气息扑面而来。庭院里杂草丛生,廊柱的漆皮微微剥落,一切都显得那么寂寥。安顿下来的过程是忙碌的。老仆早已接到信,提前收拾出几间主屋,但仍有许多活计要做。杨芊宸带着周明曦,开始有条不紊地整理行囊,打扫屋舍,试图为这个冰冷的宅子,重新注入一丝家的温暖。
夜幕降临时,一切才算初定。一轮残月挂在梢头,清冷的光辉洒满庭院。周怀瑾独自站在书房窗前,看着窗外疏影横斜,心中百感交集。他离开这里时,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如今归来,却已是两鬓染霜,天下倾覆。他缓缓转身,从一个贴身携带的行囊深处,取出了一个被细心包裹着的小物件。打开层层丝绸,里面是一个略显陈旧的锦缎香囊。香囊的做工极为精致,上面用银线绣着一只展翅欲飞的仙鹤,鹤的姿态灵动,栩栩如生。只是岁月流转,香囊的颜色微微泛黄,曾经萦绕的淡淡药草清香,也已消散无踪。这,是十七年前,他最后一次离开灵鹤山时,冯嫣儿亲手交给他的。
十七年了。自那日一别,他便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清冷如仙,却又烈如骄阳的女子。他娶妻生子,组建了美满的家庭,渐渐远离了江湖的刀光剑影。而她,似乎也如一颗孤星,在自己的轨迹上运行。
他知道,迁都洛阳后,江湖人也顺应时势,将五年一届的武林榜大会改在了洛阳举行。他听说,冯嫣儿去过一次,以无可争议的实力,第三次夺得了榜首之位,那是何等的绝代风华。可那之后,她便再也未曾出现。江湖传言,有人说她觉得大兴距洛阳路途遥远,舟车劳顿;也有人说,她多年前所中的奇毒,近年来时有发作,伤了身子骨,已不便再长途跋涉,与人争锋。而周怀瑾自己,在拥有了杨芊宸和周明曦之后,那份争强好胜的心,也早已被家庭的温情所融化。江湖上的虚名,于他而言,已如过眼云烟。武林榜,那个曾让他魂牵梦绕的名字,也已成了遥远的回忆。只是,他从未忘记过冯嫣儿。这个香囊,他一直带在身边,如同带着一段封存的过往。
今夜,回到这座承载了他前半生命运的故都,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心中有一股莫名的悸动。他拿出这个香囊,指腹轻轻摩挲着那只银色的仙鹤,仿佛能感受到当年伊人指尖的温度。他不知道,他此次返京,是福是祸。他更不知道,在这座风雨飘摇的孤城里,他与她的命运,是否会像两条分离了十七年的线,再度交汇。
窗外,风声渐起,吹得庭院中的枯枝败叶沙沙作响,像一曲末世的挽歌,也像一阕宿命的序章。周怀瑾握紧了手中的香囊,目光穿透夜色,望向了城南的方向。
那里,是灵鹤山。而灵鹤宫,就在灵鹤山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