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许段氏所看到的那样,许乐乐的商业大街开张了,她的酒楼及客栈,不是一家一家开的,而是一起开张。
整条大街两边,除了酒楼和客栈,还有卖石灰的铺子、卖纸的铺子也开张了。
开张那天,靖王和韩县令亲自到场,名曰“剪彩”,先是鼓乐齐鸣,本就惹得众人围观,到了榆树巷,靖王穿戴齐全,往大红绸布面前一站,还未开口,众人齐刷刷跪地:
“本王今天之所以穿着王爷正服到此,就是要明确告诉大家,朝廷支持这东大街的东家!”
靖王说完接过剪刀,“咔嚓咔嚓”剪断红绸,后面大布随即移走。
“啊!多宽敞的大路啊!”
“这里原来是一家铺子,好像是汪家的”。
“什么呀!这铺早就被小妾给卖了”。
“算不上小妾,只是个相好的”。
“别瞎议论,先去新大街上看上看,听说那边才是有真正的铺子开张。
...
剪完彩的靖王爷,这会正坐聚福楼的包间里等吃的。
“我说乐乐呀!本王难得露一次脸,怎么就不能让我多说几句话呢?后面的也不让我剪,连衣服都换了。”
“王爷尊贵,说多了吓着众人,没人敢来消费,我去哪赚钱去?”
“小滑头!赶紧把炖羊肉端上来!连大锅端!”
“今天吃点别的,先来红烧羊蹄”。
“什么?羊蹄能有什么肉?你这是虐待功臣!”
“四殿下嫌弃?正好刚才剪彩又用了力,先到一边歇一会儿,本县先替你尝尝,如果能吃,便通知你一声,若是不能吃,本县就帮你先解决一下码眼的东西”。
“对对对,殿下嫌弃,就让微臣来吃吧!”
范大人可不客气,骁三他们正等着来大吃一顿呢!
“人长得不美,想的美!”
红烧羊蹄端上桌时,热气裹着浓油赤酱的香气扑面而来。酱色油亮的蹄子在白瓷盘里颤巍巍的,皮层被炖得半透明,轻轻一挑就露出底下弹软的筋。先吮一口骨缝里的汤汁,咸鲜里带着微甜,酱油的醇厚与冰糖的甘润渗进每一丝肌理,膻味早被八角、桂皮的辛香涤荡干净,只剩羊肉独有的醇厚。
牙齿刚碰到皮层,就顺着肉纹化在舌尖,胶质黏得嘴唇微微发粘,却丝毫不腻。筋肉软糯又带着嚼劲,在齿间慢慢抿,能尝到骨髓的脂香混着酱汁的浓郁。啃到骨头处最是销魂,拿筷子剜出软滑的骨髓,混着浓稠的酱汁吸进嘴里,温热的暖流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汤汁得留着拌米饭,红亮的酱汁裹着晶莹的米粒,每一口都是肉香与酱香的狂欢。啃完蹄子再嗦手指,连指甲缝里都沾着化不开的香气,这才算尝尽了红烧羊蹄的精髓。
“怎么样,这红烧羊蹄可还行?”
“乐乐,什么叫可还行?本王真希望一只羊能长十六只脚”。
“那怎么行?万一一只羊真长了十六只脚,四殿下这位大功臣岂要被虐待惨了?”
“韩大公子,总挤兑我很有意思?靠着本王,你跟着我去蹭了多少吃喝?”
“切!说到和乐乐的关系,本地头蛇可比你铁多了”。
“胡说八道,本王回去就上奏天子,这义妹我收定了!”
“这个可不敢当,还是先吃饭吧!第二道菜来了,油炸羊排,这道菜不用讲究太多,直接上手,抓着勒骨条啃才香”。
刚出锅的炸羊勒条,外皮呈诱人的琥珀色,还冒着滋滋的热气。凑近一闻,浓郁的油脂香混着羊肉特有的醇厚香气扑鼻而来,夹杂着孜然和花椒的微麻气息。咬一口,外壳薄脆得咔嚓作响,内里的羊肉却软嫩多汁,筋肉相连处带着恰到好处的嚼劲。咸鲜的滋味瞬间在舌尖炸开,肉汁丰腴却不腻,细细咀嚼,能尝到羊肉本身的鲜甜,以及调料渗入肌理的复合香味。吃完一根,唇齿间还留着肉香与香料的暖辣余韵,让人忍不住咂咂嘴,想立刻拿起下一根。
“乐乐,你一定要去京城开酒楼才行,不然会有大麻烦的。”
“什么大麻烦?”
“你听我细细说来,本王实在离不开这味道,如果京城里没有,那就不可能留在京城,但本王是皇上的亲儿子,还是嫡子,不留在京城不行啊!
更可怕的是本王的外祖父,打我出生的一天起,就不眨眼地盯着我,希望我有大出息,我要不在京城,他会气死的。
还有,本王的王府里还有一大群女人,每天都像饿狼一样盯着本王,你信不信,我要半年不回去,她们准能结伙杀过来,麻烦得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