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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林的晨雾浓得能拧出水来,像被人泼了满世界的牛乳,黏糊糊地裹住每一片巴掌大的树叶。叶尖垂着的露珠滚圆透亮,风一吹就“嘀嗒”砸在腐叶堆里,积成一汪汪黑褐色的小水洼,映着灰蒙蒙的天,像撒了一地蒙尘的碎镜子。几只黑色的小飞虫困在雾里,翅膀“嗡嗡”地扇动,却怎么也冲不出这片潮湿的混沌,反倒撞在辛集兴的工装夹克上,留下几点湿痕。

他站在康达办公室那扇厚重的红木门前,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指尖捏着的半张“财务报表”,纸页是从仓库废弃的账簿上撕下来的,边缘毛糙,被他刻意用指甲掐出三道弯弯曲曲的白痕,像被老鼠啃过。上面的数字是昨晚在安全屋就着煤油灯描的,碳笔在粗糙的纸面上蹭出毛边,关键的“回款”一栏被他用唾沫晕开又描粗,只露着“50万”三个黑黢黢的数字,后面的单位故意涂成一团墨,透着股“匆忙间算错”的慌乱。

门缝里飘出的气味先钻了进来——古巴雪茄的醇厚焦香最沉,裹着琥珀色威士忌的甜腻酒香,底下还压着康达身上特有的汗味和发胶味,像一张油腻的网,缠得辛集兴喉咙发紧。他甚至能听见门内康达粗哑的嗓音,像破锣在敲:“一群饭桶!缅甸那批AK47少了五支,查了三天都没查出是谁偷的,要你们有什么用?”接着是“啪”的一声脆响,像是烟灰缸被狠狠砸在桌上。

辛集兴深吸一口气,压下眼底的算计,抬手敲了三下门。力度掐得刚刚好——第一下轻,第二下稍重,第三下又收了力,既不会显得谄媚讨好,又不至于像下属汇报工作那样生硬。这是老周教他的“敲门分寸”,对付康达这种既自负又多疑的角色,就得拿捏住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感。

“进来!”门内的声音带着被打断的不耐烦,还夹杂着雪茄灰掉落的“簌簌”声。

辛集兴推门时故意放慢了动作,木门轴“吱呀”一声轻响,像怕惊扰了里面的人。他眼角的余光先飞快扫过室内:康达整个人陷在宽大的真皮沙发里,沙发扶手上沾着几点雪茄烫出的焦痕,坐垫因为常年被他的肥硕身躯压着,已经塌出一个深深的窝。他身上那件深灰色定制西装紧绷绷地裹着肚子,第三颗纽扣的线头崩开了半寸,露出里面白色衬衫上的油渍——想必是今早吃早餐时蹭的。腰间的鳄鱼皮皮带扣闪着刺眼的光,纯金打造的“康”字歪歪扭扭,比仓库里用来锁油桶的铜锁还沉,勒得他的肚腩像个要炸开的皮球。

此刻,康达正用粗短的手指捏着一叠红色钞票往办公桌抽屉里塞——钞票是崭新的,边角还带着银行的捆扎痕迹,几张露在抽屉缝外,沾着他指尖的雪茄灰,像撒了把细碎的黑盐。他的眉头皱成一个疙瘩,嘴角挂着没骂完的脏话,唾沫星子溅在桌面上的文件上,留下几点湿斑。

辛集兴垂下眼,把报表递过去时,手腕刻意微颤,让纸页晃了晃,装出“紧张出错”的样子:“康哥,昨晚我整理林姐的账,发现……发现缅甸那批货的回款有点问题。”

“康哥。”辛集兴微微弯腰,将报表递过去时,指尖在毛糙的纸页边缘刻意顿了两秒——刚好让那团被墨晕开的数字正对着康达。他的手腕微沉,像是报表重得拿不稳,声音压得极低,像怕被墙外的人听见,尾音还带着一丝刻意装出来的发颤:“昨晚我熬夜整理林姐的财务底册,翻到缅甸那批AK47的记录,发现……发现回款没进总账,那金额看着……着实不小。”

说罢,他立刻垂下眼,长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完美遮住眼底一闪而过的算计。指节无意识地摩挲着报表边缘,像是因为发现了“大秘密”而紧张得不知所措——这副模样,和他平时在仓库里沉默寡言、唯唯诺诺的样子分毫不差。

“林晓梅?”康达的眉峰“唰”地一下挑起来,像被针扎了似的,夹在指间的古巴雪茄微微倾斜,烟灰簌簌落在铺在地板上的深棕色羊绒地毯上。那地毯是他去年从泰国走私来的上等货,绒面厚实得能埋住脚背,上面绣着暗金色的鹿头纹,鹿角的每一根分叉都绣得栩栩如生,据说单是手工费就抵得上普通小弟半年的津贴。可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任由灰白的烟灰在鹿头的眼睛上积成一小团,像块碍眼的污渍。

他伸手接过报表,粗糙的指腹蹭过纸页上的墨痕,却连扫都没扫那串模糊的数字一眼——注意力全锁在辛集兴脸上,金戒指在报表的空白处蹭出一道淡金色的印痕,像在纸上烙了个印。“你小子确定没算错?”他的声音带着毫不掩饰的质疑,嘴角往下撇了撇,“那女人最会玩数字猫腻,上个月就把仓库的损耗账改得乱七八糟,别是她故意给你下套,让你跑来我这献殷勤。”

辛集兴猛地抬起头,眼神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急切,像是被冤枉了似的,指尖重重点在报表上印着“入库单”的那一行:“康哥您看!仓库的签收单上明明白白写着‘300支已验收入库’,签字的是缅甸那边的军火商阿坤,可总账里只记了‘250支回款’,差的那50支的钱凭空没了!”

他往前凑了半步,声音压得更密,像在说什么天大的秘密:“我今早问过林姐,她只含糊说是雷总特批的‘暗账’,不让我多问。可昨天下午我路过她办公室,听见她关着门跟老挝那边通电话,语气鬼鬼祟祟的,说什么‘那笔钱先存在你那边,等风头过了我再让人取’——我敢肯定,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说这话时,他特意观察着康达的神色——果然,提到“雷总特批”时,康达的眉头皱了皱;听到“老挝藏钱”,他的眼神瞬间沉了下去,金戒指在报表上掐出一道更深的印子。辛集兴心里冷笑,知道这根针,算是精准扎进了康达的心病里。

这话像根烧红的钢针,“滋啦”一声戳进康达心里最软的那块猪油——那是他憋了整整十一个月的心病。他早就瞧不上林晓梅:每天穿紧身真丝衬衫,领口开得低,露出锁骨上那道据说是“雷总亲自上药”的疤痕;喷的法国香水味能飘半条走廊,不是斩男香就是木质调,处处透着勾引的意味。一个三年前还在茶水间给人递咖啡、连打印机都不会用的女人,就因为雷清荷多看了两眼,居然爬到财务主管的位置,凭什么?

雷清荷那只嵌着蓝宝石的私人保险柜,全集团只有三把钥匙,林晓梅就有一把;记着军火黑钱、贿赂名单的暗账,雷清荷只让她一个人碰,连自己这个跟着雷清荷打天下的“大义子”都只能看复印件;上个月去缅甸谈AK47的单子,雷清荷居然让林晓梅坐了副驾,把自己挤在后座跟两个保镖挤在一起,一路上闻着她身上飘来的香水味,康达气得把雪茄捏断了三次。他私下里跟心腹阿力骂过无数次“狐媚子”“靠脸蛋上位”,可每次雷清荷在场,他又得堆着满脸褶子喊“林姐”,那声“姐”喊得比谁都甜,心里却像吞了块烧红的烙铁,烫得他半夜都睡不着。

此刻听见“藏钱”两个字,康达的眼神“唰”地就阴了,像被暴雨前的乌云罩住的井底,黑沉沉的看不见底。粗短的手指在报表上“笃笃”地敲,节奏越来越快,从一开始的“嗒、嗒”变成“嗒嗒嗒”,无名指上那枚刻着“福”字的金戒指撞在粗糙的纸页上,发出“当当”的脆响,像在敲打着心里的算盘——50支AK47的回款,少说也有两三百万,这女人居然敢私藏?

他的眉头拧成一个死结,中间能夹死一只苍蝇,嘴角往下撇着,露出半颗被雪茄熏得发黄的门牙,牙缝里还卡着点昨晚吃的牛肉末:“她现在在哪?”声音压得极低,却藏着没发作的怒火,像远处闷雷的低响,震得空气都发紧。

“应该在二楼办公室整理账本呢。”辛集兴适时往前凑了半步,腰弯得更低了,几乎快成九十度,右手虚扶在报表边缘,左手悄悄垂在身侧,指尖微微蜷起——这是老周教他的“示弱姿势”,能让对方放下戒心。他的语气里裹着恰到好处的奉承,像撒了层细糖的蜜水,甜得刚好却不齁人:“雷总今早四点就带着阿彪、阿坤去缅甸边境见军火商了,临走前特意拉着我到走廊拐角嘱咐,说让林姐把暗账从头到尾理清楚,下午三点前务必给您送过来过目——他还拍着我肩膀说,‘集团里论资历、论能力,财务上的事本该康达掌舵,林晓梅不过是帮他打打下手,你让她多听康达的’。”

这话像股滚烫的菜籽油,“轰”地浇在康达的虚荣心火上。他的嘴角“唰”地就翘了起来,从左嘴角咧到右嘴角,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团,像晒干的橘子皮,连鼻头上的肉都跟着颤了颤。金戒指在红木桌面上慢悠悠转了个圈,阳光透过百叶窗照在戒指上,反射出的光晃得人眼晕,粗短的手指跟着戒指晃,像只刚偷吃到蜜的肥虫,得意得忘形。他斜睨着辛集兴,下巴微微抬起,语气里的得意藏都藏不住:“算那老东西还有点良心,没白让我跟着他卖命。”

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雷清荷从来没说过这话,老东西向来偏心林晓梅,怎么可能让自己掌舵财务?可辛集兴的奉承刚好戳中了他的痒处,像羽毛挠在心上,舒服得他骨头都轻了三分。他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先把林晓梅叫到别墅,逼她交出暗账本和私藏的钱,再让她写份“自愿让贤”的字据,最好还能让她跪在自己面前认错——到时候拿着这些去雷清荷面前邀功,既能抢回财务权,又能让全集团的人都知道,谁才是雷清荷真正的“接班人”。贪婪的光在他眼底闪着,像饿狼看见肥羊似的,连呼吸都粗了几分。

“行了,你先下去吧。”康达挥挥手,语气里带着不耐烦的得意,仿佛辛集兴只是个用完即弃的算盘,连多一眼都懒得看。他的目光已经黏在了报表上那串模糊的数字上,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鳄鱼皮手机套——手机里存着林晓梅的号码,他在琢磨怎么“请”她过来才不显得刻意,是说“雷总让你送暗账”,还是说“有笔回款要跟你核对”?

辛集兴应了声“好嘞,康哥您忙”,转身往外走,脚步放得极轻,军靴踩在地毯上没发出一点声响。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身后传来“啵”的一声轻响——是康达拧开了那瓶12年的麦卡伦威士忌,瓶塞弹出时带着点酒香;接着是“哗啦”一声,冰块掉进水晶杯里,碰撞出“叮当”的脆响,混着他哼起的跑调小曲《上海滩》,“浪奔~浪流~”唱得荒腔走板,却透着股志得意满。

辛集兴的脚步没停,嘴角却勾起一抹冷冽的弧度,藏在袖管里的左手轻轻摩挲着胸口的桃木牌——牌上刻着的半朵荷花边缘被磨得光滑,中间的刻痕里还沾着点昨天清理仓库时蹭的机油,带着体温的温热。他在心里默念:第一步,稳了。

林晓梅的办公室藏在总部二楼最靠里的拐角,像只警惕的猫守着自己的窝。门是厚重的实木,贴着手心的位置被她摸出了细密的包浆,门锁是特制的双保险——既要防外人,也要防集团里那些觊觎暗账的“自己人”。朝南的窗正对着成片的橡胶林,米白色真丝窗帘被她拉得恰到好处,半幅垂落,既能挡住正午刺眼的阳光(免得晒花了电脑屏幕上的数字),又能从缝隙里看清楼下巡逻保镖的动向:每隔十分钟,就有两个穿黑西装的身影从楼下经过,皮靴踩在水泥地上的“噔噔”声,顺着窗缝飘进来,成了她判断安全的闹钟。

她陷在意大利进口的真皮办公椅里,椅子的头枕和坐垫都填了厚厚的羽绒,却被她坐得笔直——在雷朵集团待了五年,她早就养成了“时刻紧绷”的习惯。指尖涂着裸粉色指甲油,边缘有些磨损(昨晚熬夜对账时蹭掉的),轻轻划过笔记本电脑的巧克力键盘,每一次敲击都精准有力。屏幕上密密麻麻的Excel表格像张无形的网:A列标着“交易对象”,缅甸军火商阿坤、老挝官员颂猜的名字用黑色加粗字体标出;b列是“金额”,红色数字“”后面跟着括号,写着“缅甸AK47货款”,旁边的备注栏用灰色小字藏着“回扣,转入颂猜瑞士账户”;往下翻,蓝色数字“”标注着“仓库租金”,但她心里清楚,这笔钱昨天刚被她转到私人的汇丰账户——那是她给自己留的“后路钱”。

办公桌最下层的抽屉里,垫着块黑色丝绒布,上面卧着一支勃朗宁m1906手枪。枪身镀了哑光黑,在抽屉的阴影里泛着冷光,枪身侧面有一道浅浅的划痕(三年前被仇家追杀时蹭到的),枪柄缠着防滑的橡胶绳,被她摸得发亮,纹路里嵌着点不易察觉的指纹粉——她每天都会用软布擦一遍,既保养枪身,也抹去多余的痕迹。这把枪是雷清荷五年前送她的“护身符”,枪里永远压着六发子弹,贴着掌心时那冰凉的金属温度,是她在这吃人的狼窝里唯一能抓得住的安全感。

“咚咚。”

敲门声突然响起,轻得像羽毛擦过门板,却让林晓梅的指尖猛地顿在键盘上。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按了键盘上的“黑屏”快捷键,屏幕瞬间暗下来,右手像离弦的箭般探向最下层抽屉——指腹刚碰到枪柄的防滑纹,冰凉的触感顺着指尖往上窜,门外就传来了康达粗哑的声音:“是我,康达。”

林晓梅的眉峰瞬间拧成一个疙瘩,像被人塞进了根刺。康达从不踏足她的办公室——这个仗着“大义子”身份横行的胖子,每次见她都眼神发直,嘴里的荤话像没关紧的水龙头,她向来躲得远远的。今天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她把枪轻轻推回抽屉,手指勾住锁扣“咔哒”一声锁好,又拢了拢真丝衬衫的领口(确保没有露出内衣夹层的U盘痕迹),才慢吞吞地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往外看——康达站在走廊里,穿着件不合身的灰色西装,肚腩把纽扣崩得快要裂开,手里晃着串银色的宾利钥匙。

她拉开一条仅容半张脸的门缝,精致的五官绷得紧紧的:“康哥有事?”

康达的脸凑在门缝前,一股浓烈的雪茄味混着汗味飘进来,呛得林晓梅微微皱眉。他手里的宾利钥匙闪着冷光,钥匙链上挂着个翡翠貔貅挂件——翡翠是豆种,水头差得很,却在眼睛的位置镶了两颗碎钻,被走廊的灯光照得晃眼。林晓梅认得这挂件,上个月康达在酒桌上炫耀过,说是花了十万从缅甸赌石场淘来的“宝贝”,当时她还在心里冷笑“土包子”。

“雷总临走前特意吩咐的。”康达刻意放软了嗓音,像裹了层糖衣,却掩不住眼底的贪婪——那目光在她的脸、脖子、胸口扫来扫去,像饿狼打量猎物,“让你把暗账拷贝一份给我,我在别墅等着。他还说,让你从酒柜里拿瓶1982的拉菲过去,我那刚好有块澳洲和牛,中午一起吃顿便饭,顺便核对下账目。”

林晓梅的心里“咯噔”一下,像被重锤砸在胸口,连呼吸都滞了半秒。不对劲——雷清荷最清楚她和康达不对付,上次安排两人对接工作,都特意让二把手阿坤作陪,怎么可能让她单独送暗账去康达的别墅?更别说让她带酒赴约——这根本不符合雷清荷“公私分明”的性子。

她正想反驳,康达却晃了晃左手捏着的纸条:“你看,这是雷总的手令,还盖了他的私章。”林晓梅凑近一看,纸条上的字迹模仿得有几分像雷清荷,末尾的私章红得刺眼——但她一眼就看出了破绽:章的边缘有毛边,显然是用萝卜刻的假章(雷清荷的真章是玉石的,边缘光滑如镜)。可她不敢戳破——要是直接拒绝,康达转头就能在雷清荷面前告她“抗命”,上次仓库管理员老王因为“质疑命令”被关了三天刑房,她可不想重蹈覆辙。

咬了咬下唇,林晓梅退后一步拉开门:“等着,我拷贝暗账。”她转身回到电脑前,重新点亮屏幕,插入那个挂着银色十字架吊坠的U盘——吊坠是她刚进集团时买的,银面已经氧化发黑,却舍不得扔。拷贝进度条缓慢地爬着,她的心跳却越来越快,眼睛时不时瞟向门口的康达,生怕他突然冲进来。

等U盘弹出“拷贝完成”的提示,她飞快地拔掉U盘,塞进真丝衬衫的内衣夹层——那里贴着心口,最隐蔽也最安全。接着走到墙角的酒柜前,酒柜是深色实木的,玻璃门里摆满了洋酒,从轩尼诗xo到人头马VSop,都是雷清荷用来“招待”客户的。她踮起脚尖,取下最上层那瓶1982年的拉菲——瓶身的标签已经微微泛黄,边缘卷了角,瓶口的锡箔纸被她用指甲抠出几道印子(刚才紧张时无意识掐的)。

“走吧。”她拎着酒瓶,冰凉的玻璃触感从指尖传来,跟心跳的节奏一起发颤。跟在康达身后往楼下走,十厘米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楼梯上,发出“嗒嗒”的声响,像敲在她紧绷的神经上。走廊里的灯光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康达的影子肥硕臃肿,像头堵在前面的熊,而她的影子缩在后面,满是警惕和不安。她攥紧了手里的酒瓶,指节泛白——总觉得这瓶拉菲,像个引她走向陷阱的诱饵。

康达的别墅离雷朵集团总部不过两公里,藏在橡胶林的边缘,像头肥硕的野兽蹲在树丛里。米黄色的瓷砖外墙沾着不少灰尘,墙角爬着深绿色的爬山虎,叶子上还挂着晨雾的水珠;院子围着半人高的黑色铁艺围栏,栏杆上焊着生锈的铁蔷薇,尖刺闪着冷光——据说去年有个迷路的村民靠近,被保镖用枪托砸断了肋骨。

院门口站着两个穿黑色西装的保镖,西装袖口挽到小臂,露出手腕上狰狞的蛇形刺青;手里端着改装过的AK47冲锋枪,枪管上缠着黑色防滑胶带,枪口微微下垂,却始终对着院门的方向。他们的眼神像鹰隼般锐利,扫过每一片晃动的树叶,连橡胶林里风吹草动的声音都能让他们的手指攥紧枪柄——这是康达特意安排的“护卫”,实则是怕有人抢他私吞的黑钱。

推开雕花的铁艺大门,穿过铺着青石板的小院(石板缝里长着杂草,显然很久没打理),就进了客厅。L形的深棕色真皮沙发占了客厅一半空间,扶手处被康达的肥臀蹭得发亮,上面铺着块豹纹羊绒垫——毛都结了球,边缘脱线,露出里面的化纤棉,和这栋别墅的“气派”格格不入。墙上挂着把美式猎枪,枪管是哑光黑,枪托包着磨损的牛皮,正中央刻着歪歪扭扭的“康”字,周围还有几道深浅不一的划痕(去年康达醉酒后用刀划的);猎枪下方的酒柜是深色实木的,玻璃门沾着模糊的指纹,里面摆满了洋酒——轩尼诗xo的瓶身积了层薄灰,人头马VSop的标签卷了角,只有最上层的几瓶麦卡伦擦得发亮,显然是康达用来炫耀的“宝贝”。

康达把手里的拉菲放在大理石茶几上,茶几上还留着昨晚吃泡面的油渍,他随手用袖子擦了擦,就拿起两只水晶杯——杯壁薄如蝉翼,杯底刻着小小的“R”字(据说是法国进口的)。他拧开拉菲的木塞,“啵”的一声轻响,酒液顺着杯壁缓缓倒入杯中,呈深宝石红色,像凝固的血;倒得太急,几滴酒洒在茶几上,他毫不在意地用手抹了抹。酒液在杯壁上挂着细密的酒泪,慢慢往下淌,像一串暗红色的珠子。

“尝尝,这酒我藏了三年。”康达递过一杯酒,嘴角咧到耳根,露出被雪茄熏黄的牙,牙缝里还卡着点昨晚吃的牛肉末,“上次雷总来我都没舍得开,特意留着跟你这样的‘贵客’喝。”递酒时,他的指尖故意蹭过林晓梅的手背,指甲缝里的雪茄灰蹭在她的皮肤上,像沾了只恶心的毛毛虫。

林晓梅的手背猛地一缩,像碰到了烧红的烙铁。她没接酒杯,目光飞快扫过客厅的实木门——门虚掩着,能看见门外保镖的皮鞋尖,还能听见对讲机里传来的“东院一切正常”的汇报声,电流杂音“滋滋”地响。她往后退了半步,高跟鞋的鞋跟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滑了一下,发出“嗒”的轻响,连忙稳住身形,声音发紧:“康哥,暗账我带来了,你看完签字就行,我还要回办公室整理总账,雷总下午可能要查。”

“急什么?”康达“嗤”地笑了一声,把没送出去的酒杯放在茶几上,酒液晃出涟漪。他绕到林晓梅身后,肥厚的手掌突然搭在她的肩膀上——手掌带着汗味和雪茄味,像块湿抹布按在她的真丝衬衫上,掌心的油腻蹭出两道黑印,那是早上吃油条时沾的,黄黑相间,格外刺眼。“雷总去缅甸了,没个两三天回不来。”他的声音凑在林晓梅耳边,热气喷在她的颈窝里,呛得她直皱眉,“集团里现在就我们俩说了算,你跟了我,以后暗账的事咱们一起管,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比你一个人担着私吞公款的风险强多了——你那点‘抽成’,我早就知道了。”

林晓梅像被火烫了似的猛地站起来,右手攥成拳头,狠狠推开康达搭在肩上的手——手背“噌”地蹭过他无名指上的金戒指,戒指边缘的刻纹像小刀子一样硌进皮肤,疼得她倒抽一口冷气,手背上瞬间红了一道印子。她没顾上疼,左手飞快摸向真丝衬衫的口袋——那里藏着她的苹果手机,指纹解锁键上还沾着早上涂的护手霜,她想立刻给雷清荷的贴身保镖阿彪打电话,可指尖刚碰到手机壳的冰凉,康达已经像饿狼扑食般伸过手来。

他粗短的手指像铁钳一样箍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拧,手机“啪嗒”掉在他掌心。“还想求救?”康达的脸瞬间沉得像锅底,嘴角往下撇着,露出半颗黄牙,他扬起手,把手机往大理石地面狠狠一摔——“嘭”的一声闷响,紧接着是玻璃碎裂的“咔嚓”声,手机屏幕瞬间碎成蛛网,裂纹像蜈蚣一样爬满整个屏幕,电池从机身里弹出来,滚到沙发底下,零件溅得四处都是,有片细小的玻璃碴甚至弹到了酒柜的玻璃门上,发出“叮”的轻响。

“你敢拒我?”康达往前迈了一步,肥硕的身体堵在实木门门口,像一堵密不透风的肉墙,西装的纽扣因为他的动作崩得更紧,第三颗纽扣的线头已经快要断开。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里面全是凶狠的光:“你真以为雷清荷信你?他不过是看你会管账、能讨他欢心,才留着你!等你把暗账里的秘密全抖出来,或者哪天他腻了,照样把你拖去橡胶林喂野狗——去年那个伺候他三年的秘书,不就是这么没的?”

这话像冰锥一样扎进林晓梅心里,她浑身一颤,后背瞬间冒起冷汗。可求生的本能让她没退缩,她侧身想往门缝里钻,手腕却被康达再次抓住——这次他用了十足的力气,手指深深掐进她的肉里,像要把骨头捏碎似的,疼得林晓梅眼泪差点掉下来。“康达你混蛋!雷总会扒你的皮!”她挣扎着嘶吼,声音因为愤怒和恐惧变得尖锐,指甲死死抠着康达的手背,却只抠下一点皮屑。

“扒我的皮?”康达突然狞笑起来,笑声像破锣在响,他猛地拽住林晓梅的长发——发根被扯得生疼,头皮像要被撕裂一样,林晓梅的头被迫往后仰,脖子上的青筋都绷了起来。他用力一甩,将她狠狠往身后的真皮沙发上摔去——“嘭”的一声巨响,林晓梅的后背结结实实地撞在沙发扶手上,疼得她眼前发黑,喉咙里挤出一声闷哼,胃里的酸水都快涌上来了。

真丝衬衫的领口被扯破了一道大口子,露出锁骨上那道淡粉色的疤痕——那是去年雷清荷的仇家找上门时,为了保护账本,她被人用水果刀划的,当时流了好多血,雷清荷还假惺惺地给她涂了半个月的药膏。可此刻,这道“勋章”只让康达的眼神更浑浊,他扑上来压在她身上,肥硕的体重几乎要把她的肋骨压断,嘴里的雪茄味混着威士忌的酒气喷在她脸上,呛得她直犯恶心,忍不住偏过头去。

“等我把你办了,就说你私吞了50万军火款,畏罪想跑。”康达凑在她耳边,声音里满是算计的狠劲,“到时候雷总不仅不会怪我,还得谢我帮他清理门户!”

林晓梅的怒火压过了恐惧,她猛地抬起手,指甲狠狠抓在康达的左脸上——从眼角到下颌,三道血痕瞬间冒了出来,血珠像小虫子一样渗出来,沾在她的指尖,红得刺眼,像涂了劣质的红指甲油,蹭在康达油腻的脸上,显得格外狰狞。“你敢抓我?”康达疼得“嘶”了一声,眼神瞬间变得暴怒,他反手一巴掌扇在林晓梅的右脸上——“啪”的一声脆响,响彻整个客厅。

林晓梅的嘴角立刻渗出血珠,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沙发的豹纹垫子上,像一朵小小的血花。右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火辣辣的疼,连牙齿都有些发麻。她模糊的视线里,看见茶几上的拉菲瓶倒了,深宝石红色的酒液顺着桌角往下淌,像一条暗红色的小蛇,落在结了球的羊绒地毯上,迅速晕开一大片,像滩凝固的血,把地毯上的豹纹都染成了黑红色。

她的力气越来越小,挣扎的动作渐渐弱了下去,四肢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康达的呼吸越来越粗重,喷在她的颈窝里,带着令人作呕的气味。最后一丝力气耗尽时,她听见他在耳边咬牙切齿地说:“早知道你这么烈,我就该早点动手——你早该是我的人。”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从窗帘缝里挤进来,像一把金色的刀子,切过客厅的混沌。光线落在沙发的褶皱里,在满是酒渍的羊绒地毯上投下长长的光斑,灰尘在光里翻滚,像被惊扰的飞虫。

林晓梅蜷缩在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身上裹着康达那件宽大的黑色西装——西装肩宽能罩住她两个肩膀,衣摆垂到大腿中部,显得她本就纤细的骨架愈发单薄。她的肩背绷得很紧,能看出肩胛骨的轮廓在布料下微微起伏;腰线因为蜷缩而收得更细,即便刚经历过暴力,依旧能看出常年保持的匀称曲线;双腿并拢时,膝盖处的皮肤泛着淡淡的红,是刚才挣扎时蹭到的。西装上的气味像张密不透风的网——浓烈的雪茄焦香、酸腐的汗味,还有未散尽的威士忌甜腻酒香,混在一起钻进鼻腔,让她胃里翻江倒海,忍不住弓起身子干呕了一下,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她的指尖还在不受控制地发抖,指甲缝里嵌着的血渍已经干涸成深褐色,蹭在西装的黑色布料上,像几道不起眼的污渍。右手下意识地攥成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血腥味在嘴里散开——刚才咬下唇太用力,把唇瓣咬破了。她垂着眼,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恨意,心里却在飞速盘算:必须立刻去找雷清荷,把康达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说出来。这个胖子心狠手辣,今天能对她施暴,明天就敢杀她灭口,留着他,自己迟早会死无全尸。

康达半躺在真皮沙发上,左腿搭在右腿上,肚腩把西装的纽扣崩得快要裂开。他夹着一支古巴雪茄,烟雾从鼻孔里慢悠悠地冒出来,在阳光里凝成白色的烟圈,缓缓飘向天花板。他的右手无意识地摩挲着林晓梅散落在沙发上的长发,金戒指在发丝间蹭来蹭去,像在把玩一件没有生命的玩具:“以后乖乖听话,别再耍小聪明。有我在,集团里没人敢动你一根手指头,比你跟着雷清荷那老东西安稳多了。”

林晓梅没应声,只是慢慢松开拳头,借着调整西装领口的动作,悄悄抬起头,目光飞快扫过门口——墙上挂着的猎枪就在离门两步远的地方,枪管是哑光黑的,枪栓微微拉开,她早上进来时就注意到,这把枪里早就压满了子弹。

她深吸一口气,撑着地板慢慢站起来。因为长时间蜷缩,双腿有些发麻,站起来时踉跄了一下,手顺势扶在沙发扶手上。她的身材本就高挑,此刻裹着宽大的西装,反而有种脆弱的反差感——肩颈线条纤细,后背挺得笔直,哪怕刚受了辱,也不肯弯下腰。“我去把沙发上的外套拿过来。”她声音发哑,刻意装出顺从的样子,脚步慢慢往门口挪,右手垂在身侧,指尖已经能感受到猎枪传来的冰凉气息。

就在她的指尖快要碰到枪管时,身后突然传来康达的声音:“你去哪?”

那声音冷得像淬了冰的刀子,没有一丝温度,瞬间让林晓梅的后背爬满冷汗。她的手僵在半空,连呼吸都停滞了半秒。强迫自己转过身,脸上挤出一点僵硬的笑——嘴角的伤口因为牵动而发疼,笑容显得格外扭曲:“我回办公室把剩下的总账整理好,下午给你送过来,省得你再跑一趟总部。”

“不用了。”康达猛地站起来,肥硕的身体因为动作太急而晃了一下,肚腩上的肉跟着颤了颤。他几步走到门口,像一堵肉墙彻底堵住了去路,眼神里的欲望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冰冷的杀意——像盯着猎物的毒蛇,瞳孔里满是狠戾,“你刚才摸猎枪的时候,我在墙上的镜子里看得一清二楚。”

林晓梅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客厅墙上的镀金镜子——镜子刚好对着门口的方向,刚才她摸枪的动作,全被映在了里面。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比大理石地板还要白,指尖的冰凉顺着手臂蔓延到全身,连牙齿都开始不受控制地打颤。

林晓梅的脸色“唰”地一下褪尽所有血色,比墙上刷的白漆还要惨白,连耳尖都泛着青灰。指尖瞬间冰凉,双腿像灌了铅似的发软,连站都站不稳。她几乎是本能地转身想往客厅深处跑,可头发却被康达狠狠攥住——他的手指像铁钳一样扣住发根,力道大得像要把整撮头发连根拔起。

“啊——!”林晓梅疼得尖叫出声,头皮像被生生撕裂,眼泪瞬间涌了出来。还没等她挣扎,康达就猛地一拽,她的额头“嘭”的一声结结实实地磕在实木门框上。钝痛像潮水般涌来,眼前瞬间发黑,金星乱冒,额角立刻肿起一个鸽子蛋大小的包,温热的血珠顺着眉毛往下淌,黏住了睫毛,糊得视线一片模糊,连眼前的光都变成了暗红色。

康达喘着粗气,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转身冲进客厅,从酒柜最下层抽出一把水果刀。那刀身是镜面不锈钢,打磨得能映出人脸,刀身狭长,足有二十厘米长;刀柄缠着三圈黑色尼龙防滑绳,绳结处沾着点暗红色的污渍——是上次他切水果时溅的血,早就干透了。刀刃上还留着早上切澳洲和牛时沾的油渍,在客厅的灯光下泛着腻光,却掩不住那逼人的寒光,冷得像橡胶林深夜的霜。这把刀是雷清荷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他平时舍不得用,此刻却握得死死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你不能死在客厅。”康达咬着牙,声音沙哑得像破锣,拽着林晓梅的头发往卫生间拖。她的膝盖磕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咚、咚”的闷响,疼得她浑身抽搐,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头皮的剧痛已经让她快失去意识。“血渗进地毯不好洗,死在卫生间,冲干净就没人发现。”

卫生间的门被“哐当”一声踹开,一股消毒水混着霉味的气息扑面而来。米白色的大理石瓷砖刚拖过,还带着潮气,林晓梅的后背被按在瓷砖上,那冰凉像针一样扎进皮肤,冷得她牙齿不受控制地打颤,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墙上挂着一面半米宽的镜子,镀金边框已经氧化发黑,镜面蒙着层薄雾,却清晰地映出眼前的惨状:

她的头发像鸟窝一样凌乱,几缕沾着血的发丝贴在脸颊上;真丝衬衫的领口破得不成样子,露出的锁骨上沾着灰尘;额角的血还在淌,顺着脸颊流到下巴,滴在瓷砖上。而康达站在她身后,左手死死按着她的肩膀,右手里的水果刀举在半空,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渗着血丝,眼神像疯了的野兽,嘴角挂着狰狞的狞笑。

林晓梅想喊,想求救,可嘴刚张开,就被康达的左手死死捂住。他的掌心满是汗味、雪茄的焦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机油味(早上搬东西时蹭的),混在一起呛得她喉咙发紧,想咳嗽却咳不出来,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响。她的右手拼命抓着康达的手腕,指甲深深抠进他的肉里,却只换来他更用力的按压——指节几乎要嵌进她的脸颊,疼得她眼泪汹涌而出。

突然,冰凉的刀刃贴在了她的喉咙上。林晓梅的身体瞬间僵住,连呼吸都停了。紧接着,康达猛地发力,刀刃狠狠划进皮肉——先是尖锐的刺痛,然后是金属切开软组织的滞涩感,像切一块浸了水的软布。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刃划过气管的触感,滚烫的鲜血顺着脖子往下淌,滴在冰凉的瓷砖上,发出“嘀嗒、嘀嗒”的声响,节奏越来越快,像坏掉的水龙头在不停滴水,很快就在瓷砖上积成一小滩暗红的水洼。

意识渐渐模糊,疼痛慢慢褪去,只剩下彻骨的寒冷。林晓梅的视线落在镜子上,最后一眼看见的,是自己瞪得滚圆的眼睛——瞳孔里映着满脸是血的自己,映着康达举刀的背影,还有那把沾着她鲜血的水果刀。那眼神里没有恨,只有彻底的绝望——她到死都没等来雷清荷的救援,没护住藏在内衣夹层的U盘,更没等到自己逃离这狼窝的那一天。

傍晚的夕阳像块烧红的铁,沉在橡胶林的尽头,把天空染成一片诡异的橘红。余晖透过别墅的百叶窗,在地上投下长短不一的光影,像一道道歪斜的刀痕。辛集兴拎着一叠“仓库入库单”站在雕花铁门前,指尖刻意捏着纸页的边缘,让文件看起来有些松散——这是为了等会儿“慌乱”时能散得更自然。

他抬起手,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力度轻得像怕惊扰了里面的人;见没人应,又加重力道敲了五下,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康哥?林姐?我送入库单过来了。”

门内依旧没动静。辛集兴皱起眉,装作“担忧”的样子,往后退了半步,然后用肩膀狠狠撞向门板——“嘭”的一声闷响,木门轴发出“吱呀”的呻吟,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来,带起一阵夹杂着雪茄味和血腥味的风。他顺势踉跄着冲进客厅,手里的文件“哗啦”一声散落在地,纸张飘得到处都是,有几张还落在了茶几上的空酒杯旁。

“嘶——”辛集兴倒抽一口冷气,眼神“骤变”——从疑惑变成惊恐,瞳孔微微放大,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他的目光死死盯着卫生间门口的血渍:暗红色的血顺着米白色瓷砖缝往外渗,像一条条细小的血蛇,在满是酒渍的羊绒地毯上积成一小滩,已经半干,颜色深得像凝固的油漆,边缘还沾着几根凌乱的长发。

“康哥!林姐!”他发出一声“短促而尖锐”的惊叫,声音发颤,带着刻意装出来的哭腔,右手猛地捂住嘴,像是怕自己吐出来。左手去掏口袋里的手机时,指尖“抖得厉害”,好几次都没摸到手机壳,好不容易掏出来,又差点掉在地上——他甚至故意让手机在掌心滑了一下,磕在大理石茶几上,发出“咚”的轻响。“快来人啊!出事了!康哥和林姐可能出事了!”

院门口的两个保镖听见惊叫,像被针扎了似的冲进来。穿黑西装的瘦高个保镖刚跨进客厅,目光就扫到了地上的血渍,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比墙上的白漆还白,手里的冲锋枪都差点没拿稳;矮胖的保镖则猛地后退一步,撞在门框上,发出“嘭”的声响,嘴里喃喃道:“血……好多血……”瘦高个反应过来,立刻掏出对讲机,手指抖得按了三次才按对按钮,声音里满是慌乱:“总部!总部!康哥别墅出事了!有血!请求支援!”

辛集兴握着手机,“颤抖”着拨通了雷清荷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他的声音立刻带上哭腔,像个吓坏的小孩:“雷总……不好了……您快来康哥别墅!这里……这里全是血!康哥和林姐不见了……我喊了半天都没人应……”他刻意顿了顿,喘着粗气,让声音听起来更真实,“血好像是从卫生间流出来的,您快来吧!”

挂了电话,辛集兴蹲在地上,假装“慌乱地收拾文件”,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扫过客厅——确认没有露出任何破绽:水果刀还在酒柜旁的地上,刀柄朝外,他早上“处理”时特意在上面蹭了蹭康达的指纹,确保纹路清晰;卫生间垃圾桶里的古巴雪茄蒂是他中午“借送水”时故意留下的,烟蒂上的齿痕和康达平时“咬得很深”的习惯一模一样;沙发上那片真丝衬衫碎片,是他趁康达不注意时从林晓梅身上扯下来的,上面还沾着两根康达的黑发——这些“证据”都安然躺在原地,等着被发现。

不过二十分钟,雷清荷的车队就到了。黑色越野车停在别墅门口,保镖们先跳下车,围成一个圈,警惕地扫视着四周。雷清荷拄着龙头拐杖从副驾驶座下来,他穿着件黑色唐装,袖口绣着金线,拐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鳞纹雕刻得栩栩如生,在夕阳下闪着冷光。他的脸绷得紧紧的,像块寒冰,眼神里的威严压得所有人都不敢抬头。

“让开。”雷清荷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拐杖拄在青石板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每一步都走得极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别墅里的手下早已围满了客厅,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雷清荷径直走向卫生间,推开虚掩的门——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混着消毒水的味道,呛得他皱了皱眉。卫生间里的景象让他瞳孔猛地收缩:林晓梅躺在浴缸里,身上的真丝衬衫被血浸透,紧紧贴在身上,露出的锁骨处沾着血污;浴缸里的水被染成了暗红色,像一缸稀释的血,喉咙上的伤口还在缓缓渗血,血珠滴在水面上,泛起细小的涟漪。她的眼睛圆睁着,眼神空洞,像死不瞑目,嘴角还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

“呵——”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龙头拐杖狠狠砸在瓷砖上,“笃!笃!笃!”纯金杖头砸得瓷砖缝里的血渍都在颤,震得人耳朵发疼。他的脸瞬间沉得像墨,比夜色还要黑,眼底的暴怒像即将喷发的火山,声音里带着咬牙切齿的狠劲:“查!给我仔仔细细地查!一寸地方都别放过!查不出是谁干的,你们所有人都去橡胶林喂野狗!”

“是!”保镖们齐声应道,立刻分散开来,戴着手套开始搜查。瘦高个保镖蹲在酒柜旁,发现了那把沾血的水果刀,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起来,对着光线看了看:“雷总!刀上有指纹!”另一个戴眼镜的保镖翻了翻卫生间的垃圾桶,掏出半截古巴雪茄蒂:“这里有雪茄蒂,看起来是康哥常抽的牌子!”还有个保镖在沙发上发现了那片真丝衬衫碎片,用证物袋装起来:“碎片上有头发!可以做dNA比对!”

技术人员很快赶到,现场提取了指纹、雪茄蒂和头发。半小时后,技术人员走到雷清荷面前,低着头汇报:“雷总,刀上的指纹是康哥的;雪茄蒂上的dNA和康哥一致,齿痕也符合他的习惯;衬衫碎片上的头发也是康哥的。”

“把他给我带过来!”雷清荷的怒吼声震得客厅的吊灯都在晃。

两个保镖立刻架着康达从卧室里拖出来——他浑身发抖,头发凌乱,脸上还沾着未干的血渍,裤腿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尿了。被按在地上时,他的膝盖“咚”地砸在瓷砖上,发出闷响,却顾不上疼,只是拼命磕头,额头撞得地面“砰砰”响:“爹!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是林晓梅勾引我,我一时冲动才……才失手伤了她!我没想杀她啊!”

他的声音嘶哑,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糊满了脸,左脸上的三道血痕还在渗血,看起来狼狈又可怜。可雷清荷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丝毫怜悯——证据确凿,容不得他狡辩。

“呸!谁信你这鬼话!”站在最前排的瘦高个保镖忍不住嗤笑一声,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寂静的客厅。他的话像一根火柴,点燃了周围人的窃窃私语——

“上个月在‘夜来香’赌场,康哥喝醉了拍着桌子喊‘林晓梅那娘们早晚得跪我面前’,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何止啊,他前阵子还让我查林姐的银行流水,说要抓她的把柄,我没敢答应。”

“还有上次缅甸那批m16的货款,少了十万,明眼人都知道是他私吞了,也就雷总没戳破!”

议论声越来越大,像潮水般淹没了康达的辩解。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带着鄙夷和厌恶——这个仗着“大义子”身份横行霸道的胖子,觊觎林晓梅的权力和美色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林晓梅死了,所有证据都指向他,说“失手”谁信?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杀了管账的人,想掩盖自己私吞公款的罪行!

康达还在地上挣扎,额头磕得全是血,嘴里反复喊着“不是我”,可没人再看他一眼——连他自己的心腹阿力都别过脸,不敢与他对视。

雷清荷坐在客厅正中央的真皮沙发上,沙发扶手上还留着康达刚才蹭的雪茄灰,他却毫不在意。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那枚银色的U盘——U盘上挂着的十字架吊坠已经氧化发黑,是林晓梅的东西。冰凉的金属触感顺着指尖往上窜,U盘里存着雷朵集团所有的暗账:从缅甸的军火交易记录,到老挝官员的贿赂清单,再到橡胶林里私设赌场的流水,每一笔都见不得光。这是林晓梅替他管了五年的“命脉”,她记账从来一丝不苟,数字精确到分,连他自己都挑不出错。

他的目光落在地上像条死狗的康达身上,眼神里没有丝毫温度,只有一片冰封的冷寂。脑海里闪过林晓梅刚进集团的样子——二十岁的姑娘,扎着马尾,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端咖啡时手都在抖,却记得他所有的习惯:咖啡要加两勺糖,雪茄要提前醒十分钟,账本要用蓝黑墨水写。十年时间,她从一个怯生生的小秘书,变成能独当一面的财务主管,手里握着他所有的秘密,却从来没泄露过一个字。有一次仇家找上门,她抱着账本躲在地下室,硬是饿了两天两夜,也没让账本落入别人手里。

可康达呢?这个他最早认的义子,除了惹事就是贪钱。去年私吞了泰国军火商的五十万定金,差点让交易黄了;上个月为了抢花方的渠道,在酒桌上动了刀,还是他出面才压下去;甚至私下里拉帮结派,说“等雷总老了,集团就是我的”。这些事他都看在眼里,忍了又忍,只因为他是跟着自己打天下的“老人”,可现在,他居然杀了林晓梅——杀了他最得力的“账房先生”,还是用这么龌龊的方式,这简直是在打他的脸,是在断他的后路!

雷清荷的手指慢慢收紧,U盘的棱角硌进掌心,疼得他微微皱眉,却也让他的眼神更冷了。他抬起头,目光扫过客厅里的手下,所有人立刻闭上嘴,连呼吸都放轻了。

“把他拖到刑房。”

雷清荷的声音很轻,像一阵风吹过,却带着刺骨的残忍,每个字都像冰锥扎在人心里。他的嘴角甚至还勾起了一丝极淡的弧度,那笑容却比哭还让人害怕。

“碎了他。”他顿了顿,拐杖在地上轻轻敲了一下,“让他连骨头渣都拼不回来,扔去橡胶林喂野狗——记得把他的金戒指摘下来,别浪费了。”

最后一句话像一道死刑令,彻底击垮了康达。他猛地瘫在地上,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连挣扎的力气都没了,只剩下喉咙里挤出的“呜呜”声,像条被抛弃的野狗。两个保镖上前,架着他的胳膊往外拖,他的脚在地上拖出长长的痕迹,裤腿蹭着地上的血渍,染得一片狼藉。

客厅里静得可怕,只有雷清荷的拐杖敲在瓷砖上的“笃笃”声,和康达越来越远的哀嚎声,在傍晚的寂静里,显得格外瘆人。辛集兴站在人群最后,低着头,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冷光——第二步,成了。

总部地下室的刑房藏在最深处,沿着二十三级陡峭的水泥楼梯往下走,每一级台阶都布满青苔,湿滑得能映出人影,扶手锈迹斑斑,一摸就能蹭满掌心。还没走到门口,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就先撞了过来——最底层是陈年血渍的腥膻,像发酵的腐肉;中间混着刺鼻的消毒水味,是用来掩盖气味的,却反而更显诡异;最上层飘着淡淡的腐烂味,不知是哪具无人清理的残肢在角落里发臭,三种味道缠在一起,像只无形的手扼住喉咙,呛得人忍不住咳嗽。

刑房的铁门厚得像城墙,上面焊着几根生锈的铁条,门把手上缠着发黑的铁链,链环之间卡着干涸的血痂。推开时,铁门轴发出“吱呀——”的刺耳声响,像老鬼的哀嚎,在空旷的地下室里回荡。墙面是斑驳的水泥,布满了深浅不一的血渍——有的呈暗红色,像凝固的泥浆,是半年前留下的;有的还泛着淡红,边缘发潮,显然是近期的;最吓人的是墙角那片黑紫色的血渍,形状像个人影,据说去年有个叛徒被活活打死在这里,血渗进水泥缝里,怎么洗都洗不掉。

墙根堆着各式各样的刑具:带倒刺的皮鞭,鞭梢缠着铁丝,上面还挂着几缕干枯的毛发;生锈的老虎凳,凳面凹下去一个大坑,边缘沾着发黑的布条;还有几根拇指粗的钢管,管壁上布满凹痕,显然是常年用来打人的。地上的水泥缝里嵌满了暗红色的血痂,踩上去黏糊糊的,像踩在烂泥里,每走一步都能听见“啪嗒”的黏连声。

两个保镖架着康达的胳膊,像拖死狗似的把他拽进来。康达的双腿软得像煮烂的面条,脚尖拖在地上,蹭过血痂时发出“沙沙”的声响,裤腿沾满了污泥和血渍。一被扔在铁架前,他就“扑通”一声瘫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顺着下巴往下淌,在满是血污的脸上冲出两道歪歪扭扭的白痕。“爹!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他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锣,双手往前乱抓,想抓住雷清荷的裤脚,却只摸到满地的血痂,“求您饶我一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给您当牛做马!”

雷清荷坐在刑房角落的实木椅子上,椅子上铺着张发黑的兽皮,不知是哪种动物的。他手里端着个紫砂茶杯,里面的普洱茶早就凉透了,茶叶沉在杯底,像堆烂泥,他却连碰都没碰。指尖夹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眼神冷得像冰,死死盯着地上的康达,没有一丝波澜——仿佛眼前不是曾经的义子,而是一块碍眼的垃圾。

康达还在不停地磕头,额头撞在水泥地上,发出“咚咚”的闷响,很快就渗出血来,和地上的血痂混在一起。“爹!看在我跟着您十年的份上!求您开恩!”他的额头已经磕得血肉模糊,说话都含混不清,却依旧不肯停。

雷清荷终于动了——他缓缓抬起手,对着旁边的阿彪挥了挥。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一句话,可那眼神里的杀意像淬了毒的刀子,让所有人都瞬间噤声。

阿彪往前跨了一步,阴影将他整张脸遮住,只露出左脸上那道从眼角划到下颌的刀疤,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狰狞的光。他是雷清荷最信任的死忠,十年前在缅甸替雷清荷挡过一枪,从此成了刑房的“刽子手”。此刻,他手里拎着一把生锈的大砍刀,刀身长半米,宽约十厘米,边缘卷了刃,却依旧闪着骇人的寒光,刀把上缠着的粗布条被血浸得发黑发硬,层层叠叠的血痂几乎遮住了原本的颜色。

“康哥,对不住了。”阿彪的声音没有丝毫温度,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他缓缓举起砍刀,手臂肌肉绷起,青筋像蚯蚓似的爬在皮肤上。康达的瞳孔瞬间收缩成针尖大小,嘴里的求饶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喉咙里挤出的“嗬嗬”声,身体剧烈地往后缩,却被旁边的保镖死死按住肩膀,动弹不得。

“咔嚓——!”

一声脆响刺破刑房的寂静,像树枝被生生折断,清晰得让人头皮发麻。阿彪的砍刀狠狠劈在康达的左臂上,刀刃轻松地切开皮肉和骨头,康达的左臂“咚”的一声掉在地上,断口处的鲜血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溅在墙上,瞬间晕开一片暗红色的血花,像朵恶心的罂粟。

“啊——!!!”

康达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音尖锐得像被踩住尾巴的猫,震得刑房的铁架都在发抖。可这惨叫只持续了几秒,就迅速嘶哑下去,变成破风箱般的“嗬嗬”声——他的喉咙已经被恐惧和剧痛堵得发不出完整的声音。他的眼睛瞪得滚圆,眼球几乎要突出眼眶,瞳孔里死死映着自己掉在地上的左臂,手指还在无意识地抽搐,满是难以置信的恐惧。整个身体像触电般剧烈抽搐起来,尿顺着裤腿淌在地上,混着血渍,散发出刺鼻的骚味。

阿彪面无表情地提起砍刀,刀上的血顺着刀刃往下滴,“嘀嗒、嘀嗒”落在地上,和康达的惨叫声形成诡异的节奏。他没有丝毫停顿,再次举起砍刀,对着康达的右臂劈了下去——又是“咔嚓”一声脆响,右臂也应声而断,落在左臂旁边,断口处的血柱比刚才更粗,喷得更远,溅了阿彪一裤腿。

康达的哀嚎已经变成了无意识的呻吟,嘴角溢出白色的泡沫,眼睛翻起白眼,只剩下一丝微弱的气息。可阿彪依旧没有停手,他挪动脚步,对准康达的左腿,砍刀再次落下——“咯吱”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比之前更沉闷,显然是腿骨更粗硬,却依旧没能挡住锋利的刀刃。左腿掉在地上时,带起一串血珠,顺着水泥缝往墙角流,像一条暗红色的小蛇。

接着是右腿。“咔嚓”声再次响起,刑房里的血腥味浓得几乎要凝固,呛得人睁不开眼睛。康达彻底没了动静,只有胸口还在微弱地起伏,瞳孔已经开始涣散,脸上还挂着未干的眼泪和鼻涕,混合着血污,像个被摔碎的破布娃娃。

地上的四肢散落在四周,血汇成一滩暗红色的水洼,顺着楼梯缝往上漫,在台阶上留下一道道血痕。阿彪拎着滴血的砍刀,站在血泊里,像一尊没有感情的杀戮雕像,等待着雷清荷的下一个命令。

辛集兴靠在刑房最深处的阴影里,冰冷的水泥墙贴着他的后背,寒意顺着风衣的布料往里钻,却冻不透他胸腔里翻涌的暗火。他的脸藏在光线照不到的地方,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复仇的狂喜,也没有杀戮的狰狞,只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平静,像暴风雨过后的湖面,底下却藏着汹涌的暗流。

左手始终揣在卡其色风衣的内袋里,指尖反复摩挲着那枚桃木牌。牌身只有半个巴掌大,是老周用缅甸酸枝木亲手刻的,上面的半朵荷花纹路被他摸得光滑温润,连花瓣边缘细微的刻痕都磨平了,只留下浅浅的凹印。牌的背面刻着一个极小的“周”字,笔画里嵌着点经年累月的汗渍,泛着淡淡的油光。此刻,桃木牌被他的掌心焐得发烫,带着体温的温热透过布料传来,像老周当年拍他肩膀时的力道,沉稳而坚定。他的指尖微微用力,指甲掐在荷花的花心上,却一点也不觉得疼——比起老周死在安全屋的惨状,这点痛感不值一提。

他的目光越过刑房中央的血泊,落在康达的尸体上:那具曾经嚣张的躯体此刻像个被摔碎的布偶,左臂和右臂分别落在铁架的两侧,断口处的血已经半凝,呈黑紫色,像凝固的沥青;左腿卡在老虎凳的缝隙里,右腿滚到了墙角,沾着满地的血痂和灰尘;头颅歪向一边,眼睛还圆睁着,瞳孔却已经彻底涣散,失去了所有光泽,只剩下凝固的恐惧。辛集兴的视线没有停留,又转向角落里的雷清荷——他依旧坐在那张铺着兽皮的椅子上,手里端着那杯早就凉透的普洱茶,杯盖斜斜地扣在杯口,茶叶沉在杯底,像堆烂掉的枯叶。他甚至没再看康达一眼,仿佛地上的碎尸只是一堆碍眼的垃圾。

当康达最后一次抽搐着蜷起身体,随即彻底瘫软,连微弱的呼吸都消失时,辛集兴的指尖在桃木牌上顿了顿。他知道,第二步棋,落稳了。

雷清荷终于有了动作。他缓缓放下茶杯,杯底与兽皮椅面碰撞,发出“嗒”的一声轻响,在死寂的刑房里格外清晰。他撑着龙头拐杖站起身,纯金的杖头在满是血渍的水泥地上磕了一下,溅起一点暗红色的血沫。他依旧没看地上的碎尸,只是用拐杖指了指门口,声音平淡得像在吩咐“清理垃圾”:“把这里收拾干净,血擦了,骨头找个麻袋装好,扔去橡胶林最深处——别让野狗把骨头叼到总部附近。”

说完,他转身就走,黑色的唐装下摆扫过地上的血痕,留下一道浅浅的灰印,却毫不在意。拐杖拄在楼梯上的“笃笃”声越来越远,像在为这场血色审判敲下最后的休止符。

辛集兴从阴影里走出来,风衣的下摆扫过墙角的铁链,发出“哗啦”的轻响。他跟在雷清荷的身后,脚步放得极轻,军靴踩在台阶上,没有发出一丝声音——这是老周教他的“潜行步”,如今不仅用在盯梢上,更用在这场步步为营的复仇里。

刚走出地下室的铁门,夜风就从头顶的通风口灌了进来。那风带着橡胶林特有的清苦气息,混着夜露的湿意,吹在他的脸上,让他打了个寒颤。风里还残留着刑房的血腥味,却被这股自然的气息冲淡了不少,像是在提醒他:这场复仇,还没结束。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向总部顶楼的办公室——那扇巨大的落地窗亮着灯,灯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墙上投下一道道竖长的光影,像监狱的铁栏。他知道,雷清荷此刻一定坐在酸枝木书桌后,手里捏着林晓梅留下的那个银色U盘,眉头紧锁地核对暗账。想到这里,辛集兴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那笑意只在嘴角停留了一瞬,便又隐去,快得像错觉。

没人知道,那个U盘里藏着他的后手——上周趁林晓梅去食堂吃饭时,他溜进她的办公室,用一根细针蘸着“隐形墨水”(那是他从黑市买来的苯酚溶液,遇紫外线会显蓝紫色),在“缅甸毒贩交易”那一页的表格缝隙里,悄悄写了一行小字:“2024.3.15,金三角码头,50kg海洛因,接头人‘老鬼’”。墨水干了之后完全隐形,只有用他藏在宿舍的紫外线小手电才能照出来——那是他为扳倒雷清荷埋下的最关键的伏笔。

他重新攥紧掌心的桃木牌,指尖的汗浸湿了牌身的刻痕,荷花的纹路硌得掌心微微发疼。心里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带着压抑了半年的快意,几乎要冲破喉咙:“老周,你看——户志死在曼德勒的仓库里,花方吊在废弃油桶的铁架上,峻左断在刑房的老虎凳旁,康达成了野狗的食物,林晓梅沉在浴缸的血水里……下一个,就是雷清荷身边最得力的三个爪牙:替他管赌场的山九,守码头的峻右,还有专门替他灭口的花粥。”

想到这三个名字,辛集兴的眼底闪过一丝狠戾,像淬了毒的刀锋。他甚至忍不住在心里低笑起来,笑声在胸腔里打转,带着疯狂的快意:“哈哈……很快,很快就能把他们一个个拉下来。等收拾完这些杂碎,就轮到雷清荷那老东西了。到时候,我会把他的头磕在你的墓碑前,告诉你——所有欠你的,都还清了。”

夜风再次吹过通风口,带着橡胶叶的沙沙声,像是老周在无声地回应。辛集兴整了整风衣的领口,将桃木牌紧紧按在胸口,转身朝着总部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沉稳而坚定,每一步都像踩在复仇的棋盘上,朝着最终的目标,一步步靠近。顶楼的灯光依旧亮着,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猎人眼中的猎物。

橡胶林的夜风裹着潮气,从连绵的树冠间钻出来,像一群无声的幽灵,贴着雷朵集团总部的围墙根溜过。风里带着三重气息:最淡的是橡胶汁液的清苦,混着腐叶在夜雨里泡出的霉味;中间浮着的是泥土的腥气,是风卷过后山荒坡时沾来的;而最沉的,是从地下室刑房飘来的血腥味——那味道像凝固的铁,黏在风里,钻进每一道墙缝,连围墙上的青苔都被染得发暗。

风撩动着围墙边的野生蕨类植物,叶片上的露珠“嘀嗒”砸在地上,混着被卷起来的碎叶一起滚动。那些碎叶有的沾着机油(是从废弃仓库吹过来的),有的带着暗红的血痂(不知是康达还是哪个倒霉蛋的残留),还有的嵌着细小的弹壳碎片(上个月火并时留下的)。它们在风里打着旋儿,先是绕着门口的石狮转了两圈,石狮的眼睛被夜色染得漆黑,嘴角还挂着不知哪年的血渍;接着又掠过巡逻保镖的脚边,保镖正靠在墙角抽烟,火光在风里明灭,他眯着眼打了个哈欠,完全没注意到风里的血腥味越来越浓;最后,碎叶顺着围墙的裂缝钻进总部大院,很快就被浓黑的夜色吞没,没了踪影。

总部顶楼的办公室还亮着灯。那是整栋楼唯一的光源,百叶窗没拉严,漏出几道狭长的光带,斜斜地打在对面的仓库墙上,像一把把没出鞘的刀。灯光里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剪影——雷清荷正坐在酸枝木书桌后,背对着窗户,手里捏着那枚银色U盘,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击,节奏忽快忽慢,像在盘算着什么。书桌一角的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映着他鬓角的白发,也映着桌案上散落的雪茄烟蒂,烟蒂上的火星已经灭了,只留下一截发黑的灰烬。

这盏灯像一只孤独的眼睛,死死盯着脚下这片沾满鲜血的土地——能看见废弃仓库的铁皮屋顶在夜色里泛着冷光,能看见橡胶林的树冠连成一片墨海,还能看见地下室的通风口冒着微弱的白汽(是清理血渍时用的蒸汽)。可它看不见,围墙阴影里,辛集兴正贴着墙根站着,军靴踩在潮湿的泥土里,没发出一丝声响。

辛集兴的右手垂在身侧,指尖轻轻搭在腰间的匕首柄上。那把军用匕首的防滑绳被夜露浸得微潮,末端的“周”字刻痕贴着掌心,像老周在无声地指引。他微微抬头,目光穿过夜色,精准地锁定顶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眼神里没有丝毫波澜,只有一片淬了冰的冷寂。风掀起他的风衣下摆,露出里面藏着的紫外线小手电——那是他用来激活U盘里隐形字的关键,此刻正安静地躺在内袋里,贴着那枚温热的桃木牌。

没人知道,这把藏在夜色里的“复仇刀刃”,已经悄悄对准了那盏孤灯后的身影。风还在吹,血腥味还在飘,可辛集兴的呼吸已经平稳得像夜色本身——他在等,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把这盘复仇的棋,下到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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