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9年4月下旬,距文旅部“网络文化建设座谈会”召开仅剩1周,苏清颜在前期梳理行业问题的基础上,重点聚焦“未成年人直播监管”这一热点议题,对座谈会发言稿进行深度打磨。结合近期媒体报道的“未成年人直播乱象”(如未成年人长时间直播、参与低俗互动、消费打赏纠纷)与工作室调研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主播权益无保障”问题,她在发言稿中补充“未成年人直播监管细则”,提出“实名认证分级、直播时段限制、内容审核强化、权益保障兜底”四大具体方案,旨在构建“全链条、可操作”的未成年人直播监管体系,为行业健康发展筑牢底线。
此次重点补充“未成年人直播监管”内容,源于多重现实考量。一方面,近期多起未成年人直播相关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某平台12岁未成年人主播为博取流量,模仿成人“夸张叫卖”,日均直播时长超8小时,导致视力下降、学业荒废;某14岁未成年人用父母手机给主播打赏10万元,家长维权时发现平台未落实“未成年人打赏识别机制”,此类案例仅2029年第一季度就被媒体报道超50起,凸显监管漏洞。另一方面,工作室在走访中小型mcN机构时发现,近10%的机构存在“签约未成年人主播”的情况,却未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机制——部分机构要求未成年人主播“配合成人化人设”,甚至安排深夜直播;多数机构未与未成年人监护人签订正式协议,导致未成年人劳动权益、身心健康保障处于“真空状态”。
“未成年人是直播行业的‘特殊参与者’,既可能是受众,也可能是主播,”苏清颜在发言稿修改会议上强调,“监管不能只‘堵’不‘疏’,既要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伤害,也要为有天赋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发展空间,这需要明确、具体的规则,而不是模糊的‘禁止性条款’。”基于此,她带领专项筹备组,通过“案例分析、政策研究、专家咨询”,最终形成四大监管细则:
当前平台普遍采用“身份证实名认证”,但仅能识别“是否成年”,无法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苏清颜提出“三级实名认证体系”:
? 一级认证(16-18周岁未成年人):可申请成为“限制性主播”,需提交本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及书面同意书,平台需通过人脸识别、监护人视频验证等方式确认身份真实性;直播内容需以“才艺展示、知识分享”为主,禁止参与低俗、成人化内容直播;单次直播时长不超过2小时,每日累计直播时长不超过3小时,且不得在22:00-次日6:00期间直播。
? 二级认证(14-16周岁未成年人):仅可参与“监护人陪同直播”,需由监护人作为“直播负责人”注册账号,未成年人作为“参与者”出镜,直播内容需聚焦“亲子互动、兴趣培养”(如亲子手工、科普学习),单次直播时长不超过1.5小时,每日累计不超过2小时,直播时段限制在8:00-21:00。
? 三级认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独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出镜直播,仅可在“教育类、公益类”直播中作为“辅助角色”短暂出镜(如参与乡村教育公益直播的“学生代表”),且需监护人全程在场,单次出镜时长不超过30分钟,每日累计不超过1小时。
同时,要求平台建立“未成年人主播档案”,记录直播时长、内容类型、监护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定期向文旅部门报备,确保监管可追溯。
针对“未成年人主播过度消耗精力”问题,苏清颜提出“刚性时段限制+弹性学业保障”措施:
? 刚性时段限制:明确未成年人主播“禁止直播时段”为22:00-次日6:00(保障睡眠)、工作日7:00-18:00(保障学业),仅可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非学习时段直播,具体时段需由监护人根据未成年人作息与学业安排确认后,在平台备案。
? 弹性学业保障:要求未成年人主播在学期初向平台提交“学业保障承诺书”,明确“直播不得影响正常上课、作业完成、考试复习”;平台需与学校建立“学业反馈机制”,若学校反馈未成年人因直播影响学业,平台需暂停其直播权限,直至监护人提交“学业恢复证明”。
? 健康监测提醒:直播过程中,平台需每30分钟弹出“健康提醒”,提示未成年人主播休息、远眺,避免长时间用眼;单次直播时长达到限制标准时,平台自动强制下播,且当日不可再次开启直播,防止“换号直播”规避限制。
当前平台内容审核多采用“统一标准”,未针对未成年人直播制定特殊要求,导致部分“成人化内容”流向未成年人直播。苏清颜提出“三层审核机制”:
? 事前审核:未成年人直播需提前24小时在平台提交“直播方案”,明确直播主题、内容形式、出镜人员,平台需对方案进行审核,禁止包含“成人化人设(如‘性感、拜金’)、低俗互动(如‘pK惩罚、夸张叫卖’)、危险行为(如‘高空挑战、暴饮暴食’)”等内容;对“教育类、公益类”直播,需审核相关资质证明(如教育机构合作协议、公益项目备案文件)。
? 事中监控:对未成年人直播实行“100%人工实时监控”,配备专属审核团队,重点关注“内容是否偏离方案、是否出现不当互动、未成年人状态是否正常”;一旦发现违规内容,立即发送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整改,直接强制下播并暂停账号权限;对直播中的用户评论,设置“未成年人专属过滤词库”,屏蔽“诱导打赏、低俗调侃”等有害评论。
? 事后复盘:建立未成年人直播“违规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记录(如内容违规、时段违规),根据违规次数与严重程度,采取“警告、暂停直播1-3个月、永久封禁账号”等处罚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开未成年人直播违规数据与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 签订三方协议:mcN机构与未成年人主播签约时,必须邀请监护人作为“第三方参与方”签订协议,明确直播内容、时长、薪酬待遇、权益保障等条款,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确保法律效力;禁止协议中出现“保底直播时长过高、薪酬发放不透明、限制未成年人学业”等不公平条款。
? 薪酬专项监管:未成年人主播的薪酬需由平台设立“专项监管账户”,每月薪酬的70%直接转入监护人账户,30%留存为“学业保障金”,待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或达到18周岁后,由监护人申请提取,防止未成年人因“过度支配薪酬”产生不良消费习惯,或监护人挪用薪酬。
? 身心健康保障:mcN机构需为未成年人主播配备“专属健康顾问”,定期提供视力检查、心理疏导等服务;直播场地需符合“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安全标准”,配备护眼灯光、舒适座椅等设施;禁止安排未成年人参与“高强度、高压力”的直播活动(如连续多日直播、深夜直播)。
? 维权渠道畅通:平台需设立“未成年人主播维权专线”,由专人负责处理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投诉;联合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律师事务所,为权益受损的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协助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为确保细则可行性,苏清颜还在发言稿中提出“分步落地计划”:第一步(2029年7月前),头部直播平台先行试点“三级实名认证”与“时段限制”;第二步(2029年12月前),所有平台全面落实四大细则,文旅部组织专项检查;第三步(2030年6月前),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细则,形成行业标准。
发言稿修改完成后,苏清颜邀请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平台运营负责人、律师进行“模拟发言”,根据反馈进一步调整细节——例如专家建议在“学业保障”中增加“平台需配合学校提供直播时长数据”,律师建议明确“三方协议的必备条款”,这些建议均被纳入最终版本。
2029年3月20日座谈会当天,苏清颜提出的“未成年人直播监管细则”引发强烈共鸣。文旅部相关领导表示:“这些细则既考虑了监管的严格性,又兼顾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具有很强的实操性,将作为后续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管理办法》的重要参考。”多家直播平台负责人也现场表示,将尽快启动“三级实名认证体系”开发,落实时段限制与内容审核措施,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