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黄的路灯下,巡捕们打着手电筒,小心翼翼的穿过巷子。
不大的巷子里,散落着六七具死尸。
鲜血从尸体的身下流出,浸透了泥土。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五月的上海,空气中是湿热的风,众人却只觉得头皮发麻,脊梁骨寒飕飕的。
巡捕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但是,这样大规模枪战,这么多的尸体,带给人的感官刺激还是太过剧烈。
众人看了一眼路大章,跟着这样的巡长,立功的机会可能不多,但是,安全。
路大章一把揪住费佲,将他按倒在一具脑浆都被打出来的死尸面前,“来啊,看看,你不是嚷嚷着要去抓嘛,你看看,看看这是什么?”
此人横着躺在墙角,眉心一个弹孔,血浆、脑浆混合着。
空荡荡的眼睛就仿若是在盯着他。
费佲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的膝盖都是软的。
“巡长,我——”费佲的声音都在颤抖,身子也在抖。
“你什么?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路大章一松手,费佲险些直接扑倒在死尸上,吓得他连滚带爬的躲开了。
路大章看了这个年轻人一眼,哼了声,没有再说什么。
脑子拎不清,整日里满脑子都是立大功,这是没见过死人,不知道现实的残酷。
经此一遭,这小子应该老实了。
“巡长,我们现在过去?”老帽给路大章点了烟,问道。
路大章深吸了一口,烟草的味道冲淡了鼻腔喉咙里的血腥味,他没有回答老帽的问题,而是问道,“搞清楚没?”
“搞清楚了。”老帽点点头,低声说,“带队的是党务调查处的丁乃非,他们现在人在院子里。”
党务调查处的特工身份隐秘,但是,像是这种行动人员经常在法租界活动,是瞒不过一些老资格的巡捕的。
“基本可以确定是丁乃非带队抓捕红党,却是吃了大亏。”老帽继续说,“后来来的那一队人,级别应该在丁乃非之上,三魁看到那人打了丁乃非一巴掌。”
三魁是路大章放出去的‘探目’,远远地暗中盯着,这可是枪战,危险性太高,小心无大错:
万一判断错误,交战对方只是暂时僵持,他却带队突然闯入‘交战区’那就糟糕了。
“等十分钟再过去。”路大章将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在地上。
老帽秒懂,点点头。
党务调查处那帮家伙损失惨重,现在正有气无处发呢,他们就这么冷不丁的卷进去,弄不好会出乱子。
等十分钟,这些人情绪稳定了再出现,安全一些。
……
汪康年没有立刻说话,他沉默的抽着烟。
听了丁乃非汇报了整个抓捕过程,得知有这么一位身手高强的红党高手,竟然以一己之力造成党务调查处的十余名特工死伤,将被包围的红党救出去,此人自己也全身而退。
汪康年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名字:陈州!
红党特科红队的这名漏网之鱼。
他的猜测从丁乃非这里得到了一定的印证。
“说说这个陈州,你还了解些什么。”汪康年摁灭了烟蒂,说道。
丁乃非这个家伙,看似是鲁莽的糙汉,干了五六年的特工还能活的很好,且丁乃非是青帮混混出身,从底层混到行动组副组长的位子上,谁要是真以为这家伙是莽汉,被其弄死都会稀里糊涂的。
“属下和这个陈州没有直接交过手,不过,有一个案子却可能和此人有关。”丁乃非想了想说道。
“说来听听。”汪康年来了兴趣。
“这是一个悬案,一直没有查到凶手,不过,属下现在想来,凶手极有可能就是这个陈州。”
八个月前,法租界台拉斯脱路的一个公寓里,红党叛徒苏一山在五名保镖的保护下依然被杀。
“吴股长和(法租界政治处查缉班的)赵探长是熟人,安排了属下带着人和查缉班的人一起去了现场。”
“五名保镖,三人头部中弹,都是一枪毙命,另外两人中,一人被匕首刺死,另外一人脖子几乎被扭断,这个人属下认识,拳脚功夫相当不错。”
“苏一山是在门口被杀,属下推测此人是想要逃命,逃到了门口,被凶手用匕首直接从后颈刺死。”
“现场留有一个字条,上面写着‘叛徒的下场’。”
“查缉班查了小半个月,查无所获,这件案子就这么放下了。”
“属下带着弟兄们也查了快一个月,没有查到任何蛛丝马迹。”
“就一点消息都没有查到?”汪康年皱了皱眉头。
“没有,非常干净。”丁乃非摇摇头,“此人非常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凶案发生在深夜,也没有人看到凶徒是什么样子。”
“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这是红党特科打狗队做得。”
“还有就是,从现场来看,凶徒就是一个人。”丁乃非说道。
“如此看来,确实是很符合陈州的行事作风。”
汪康年点点头,枪法精准,身手高强,动手时候快准狠,心狠手辣,最重要的是,此人是单独行动。
这符合他所了解的红党特科之陈州的情况。
蓦然,他的眼眸一缩,整个人表情愈发阴冷,同时还有一些兴奋,更有懊丧。
“组长,怎么了?”
“你仔细想想,是什么级别的红党,竟然会安排陈州这样的高手来保护?”汪康年又拿起一支烟,没有点燃,牙齿狠狠地咬着。
丁乃非明白了,这说明那个‘王部长’的级别极高,甚至不是上海当地红党高官,而是红党中央派来的重要人物?
汪康年又看了丁乃非一眼,强忍着要揍人之冲动。
……
此时此刻,程千帆摸到他存放自行车的安全屋。
他没有卸妆。
只是打了一盆清水,并且从抽屉里摸出一个药瓶,倒了一些药水到盆中。
非常仔细的清洗了自己的双手,特别是指甲,目的是洗去双手的血渍。
随后,程千帆从床底下的柜子里拉出木箱,打开来,拿出一件有些破旧、但是非常干净的长衫。
换上长衫,程千帆拿出梳子,重新梳理出新发型。
又换了一双半旧、脚底有些泥土的‘新’鞋子。
将两把毛瑟手枪放进灶台里面。
移开了一个有些瘸腿的书柜,从书柜后面的暗格中摸出了一把韦伯莱斯考托手枪,和一个备用弹匣,随身揣在了兜里。
从抽屉里摸出一副准备好的平光眼镜,戴上。
取了一个半旧的皮包,里面放了几本讲义,一个手电筒。
将皮包挂在了车把手上,推着车子出了门。
夜色渐深,孤独的身影,孤独的自行车,穿越了几个小巷子。
路边虫鸣声渐起,偶尔有两只夜猫窜出来,猫儿看了一眼远去的他。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马思南路。